各学院、党政群各部门、校直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转发<关于开展2022年教育系统“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的通知>的通知》要求,学校结合工作实际,对“宪法宣传周”活动开展进行了安排部署,现就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扎实推进“宪法卫士”行动计划。学工部、团委、各学院要按照《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州省第七届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统筹和调度,确保本学院学生通过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注册学习宪法法治知识的参与率不低于总数的80%。
二、组织开展好“宪法晨读”活动。12月2日上午9:05至9:15,学工部、各学院要以班级为单位,组织学生通过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qspfw..moe.gov.cn)观看“宪法晨读”活动全国直插,同步跟读宪法部分序言及第一、二、五、三十三、四十六,五十一、五十二、五十三、五十四条内容。因课程冲突等特殊情况无法组织观看直播活动并跟读的,要借助主题班会、法治课、社团活动等形式做好补课。
三、加强宪法法治教育宣传。宪法宣传周期间,全校上下要将组织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作为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的重要举措。学校党政办公室、团委将邀请法律专家分别到蔡家关校区和贵安校区组织开展宪法专题讲座;学工部、团委要指导各学院通过制作展板板报、张贴宪法宣传标语、播放宪法宣传短片等多种形式,积极营造浓厚的宪法宣传教育氛围,引导教职工和学生自觉尊法学法用法守法。各学院至少要采取2种方式进行学习宣传。
四、及时反馈工作情况。学工部、团委要认真梳理“宪法宣传周”活动开展情况,将参与“宪法晨读”活动的学生人数、主要做法、典型经验及其他活动开展情况,附带活动图片、视频等,形成综合文字材料,于12月7日前提交至党政办公室411室邮箱(625152217qq.com)。
(联系人:张海蓉,联系电话:88210791)
附件:关于开展2022年教育系统“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的通知
九州网页版,九州(中国)官方办公室
2022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