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九州网页版,九州(中国)官方2021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学院、党政群各部、校直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通知》(教发厅函〔2021〕30号)文件精神,按照省教育厅对2021年高等学校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要求,为做好我院2021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现将《九州网页版,九州(中国)官方2021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九州网页版,九州(中国)官方2021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方案
为做好我院2021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通知》(教发厅函〔2021〕30号)文件精神,按照省教育厅对2021年高等学校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要求,遵循“主体校统计原则”,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上报、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我校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
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学校成立教育事业统计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推进学校教育事业统计工作。具体组成如下:
组长:苏向东
副组长:高勇、胡兴灿、林长松、张开智、莫立坡
成员:学校办公室、组织部、学生处、教务处(招生就业处)、发展规划处、国际教育学院、人事处、教师工作处、国有资产管理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后勤管理处、保卫处、团委、继续教育学院、信息网络中心、图书馆、体育学院主要负责人及数据填报员。办公室设在学院办公室。
二、时间安排
(一)部署动员培训会
时 间:2021年10月25日下午14:30
地 点:喀斯特会议厅
主 持:张开智
出 席:苏向东、高勇、胡兴灿、林长松、莫立坡
参会人员:学校办公室、组织部、学生处、教务处(招生就业处)、发展规划处、国际教育学院、人事处、教师工作处、国有资产管理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后勤管理处、保卫处、团委、继续教育学院、信息网络中心、图书馆、体育学院主要负责人及数据填报员。
(二)成员单位提供数据阶段(10月25日—10月31日)
各责任单位统计、填写和上报表格,电子版、纸质版各一份,纸质版经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后交学院办公室信息督办科(行政楼405室),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三)数据整理录入阶段(10月31日—11月5日)
学院办公室对各责任单位提交及汇总的表格进行录入审核,对不符合逻辑、存在疑问、同一统计口径但与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存在差异,需进一步核实的数据反馈给责任部门,责任部门负责对相关数据进行核实、修订与说明。
(四)数据审核上报阶段(11月5日—11月15日)
学院办公室完成数据录入审核完成后,报申请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和学位授予权点建设领导小组复审,提请院长办公会审定,报学院主要领导审签后上报省教育厅。
三、工作要求
(一)教育事业统计是全面系统地掌握我国教育发展状况,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提供决策依据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填报单位、配合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教育统计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严格按照《高等教育学校(机构)统计报表》中的填报说明、指标解释完成数据填报,保障教育事业统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
(二)各填报单位、配合单位高度重视教育事业统计工作,明确本单位责任领导及数据填报员,在数据填报过程中要加强协同配合。
(三)各填报单位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填报任务,以保障学院报表的整体上报,填报工作情况将作为年底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
(四)各填报单位要认真建立统计台账,妥善保管各类统计资料,做好迎接上级部门教育统计工作检查和实地数据质量核查的工作准备。
(五)各填报单位、配合单位负责人是统计数据质量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担负领导责任,统筹安排好统计工作,保障教育统计工作的各项条件,任何假报、虚报、瞒报行为一经核实后将按照《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 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查工作规定》等相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附件:九州网页版,九州(中国)官方2021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任务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