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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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公务用车租赁服务库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年10月28日 15:00  阅读次数:[]次

各学院、党政群各部门、校直各单位:

为更好满足教学服务保障用车,扩大公务用车租赁选择范围,经学院办公室严格进行资格审核,现对公务用车租赁服务库进行调整,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入库供应商名单(共10家,排名不分先后)

服务商名称

提供车型

联系人电话

1

贵州龙游新能源运业有限公司

5-7

19 座以上

刘  丽

  13312211158

2

贵州新华邦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5-7

19 座以上

李经理

 18508506299

3

新国线集团(贵阳)运输有限公司

19 座以上

胡经理

 18985137083

4

贵州龙行畅游旅游客运有限公司

19 座以上

何经理

 18984815951

5

贵州贵旅汽车客运有限公司

19 座以上

黄经理

  18586991888

6

贵州安科捷能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19 座以上

齐经理

  13595108566

7

贵州吉行通盛汽车租赁服务有限公司

5-7

卢经理

 13985557695

8

贵阳市龙翔盛世汽车租赁服务部

5-7

马经理

 15985197773

9

贵阳壹车行汽车租赁服务有限公司

5-7

付经理

 18185157587

10

贵州悦诚会议服务有限公司

5-7

卞经理

 13885099304

二、工作流程

(一)询价环节

各部门在车辆租赁前,应自行成立2人以上询价小组,至少向三家入库企业进行询价,原则上租用最低报价供应商。

(二)审批及合同签订环节

询价完成后填写《九州网页版,九州(中国)官方公务租赁车辆审批单》。严格按照《九州网页版,九州(中国)官方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贵理工发〔2019154号)要求履行审批程序。待审批同意后,与供应商签订车辆租赁合同,车辆租赁合同由用车部门存档备查。

(三)验车环节

用车部门在用车前须检查服务车辆的行车证、驾驶证及保险(司乘险)是否合法有效。

(四)结算环节

租赁车辆过路过桥费可由供应商先行垫付。租赁车辆使用完毕后,用车部门填写《九州网页版,九州(中国)官方公务租赁车辆结算单》,经办人员在车辆租赁费发票、过路过桥费发票后签字,与《九州网页版,九州(中国)官方公务租赁车辆审批单》一并前往计划财务处报销。

三、相关要求

1. 租用车辆严禁公车私用,用车过程中不得随意搭载与学校无关的人员、货物。

2. 各部门在进行车辆租赁时,因询价面不足或人为操控造成租赁价高于市场价的,所产生后果由租赁部门承担。

 

附件:1. 九州网页版,九州(中国)官方公务租赁车辆审批单

2. 九州网页版,九州(中国)官方公务租赁车辆结算单

 

 

 

九州网页版,九州(中国)官方办公室

2019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