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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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国际档案日主题征文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年07月08日 14:41  阅读次数:[]次

 

各学院、党政群各部门、校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力营造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良好氛围,根据贵州省档案局转发《国家档案局关于开展2019年国际档案日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精神2019年国际档案日主题征文活动安排,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新中国的记忆主题征文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文主题

新中国的记忆

二、征文内容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征文要围绕新中国的记忆这一主题,从档案角度讲述新中国和我校的发展历程及辉煌成就,讲述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丰功伟绩,讲述档案工作的独特作用,讲述档案工作者的使命担当。也可立足档案工作实际,分析档案事业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提出加强和改进档案工作的对策建议。

三、征文对象

我校全体教职工(含离退休职工)

四、征文要求

1.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主题鲜明,观点正确,积极向上。

2.体裁不限,表述清晰,文字简洁,篇幅3000字以内为宜。

3.来稿需为原创作品,此前未公开发表。

4.来稿请以word文档格式发送至625627087@qq.com,并在电子邮件主题中注明国际档案日征文+姓名+单位(部门),投稿截止日期为2019719日(星期五),联系人:邓涵予,电话:88210791

5.来稿文尾须注明作者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职务职级、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电子邮箱或微信、QQ号。

五、征文评选

国家档案局成立征文评审委员会,负责征文评选工作,征文活动设一等奖3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9名,颁发证书和奖金;优秀奖若干名,颁发证书;优秀组织奖若干名,颁发奖牌和证书征文活动获奖名单将于10月公布。《中国档案报》及中国档案资讯网将陆续刊登优秀文章。

评选过程中如发现作品存在抄袭、剽窃、造假等行为的,一经核实,将取消作品评选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均由投稿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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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