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今年人员变动较大,为进一步规范学院教授委员会工作,充分发挥学术带头作用,依据《九州网页版,九州(中国)官方学术委员会章程》(贵理工发〔2021〕36 号)要求,拟对第二届教授委员会进行完善,请符合条件并有意愿教师积极报名,并填写《附件1-九州网页版,九州(中国)官方教授委员会委员推荐表》,于2023年12月14日15:00前发办公室邮箱。
(以下摘录《九州网页版,九州(中国)官方学术委员会章程》中的相关内容以供参考)
一、教授委员会委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遵守宪法法律,学风端正、治学严谨、公道正派;
(二)品德高尚,为人师表,忠诚教育事业,学风正派,治学严谨,坚持原则,顾全大局,办事公正。
(三)工作在教学、科研第一线,取得较为突出的教学和科研业绩,学术造诣高,在本学科或者专业领域具有良好的学术声誉和公认的学术成果。
(四)能够把握所在学科领域的学术内涵和发展方向,坚持原则,顾全大局,学风正派,客观公正。
(五)关心学校建设和发展,有参与学术议事的意愿、热情和能力,能够正常履行职责。
(六)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二、教授委员会委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免除或同意其辞去委员职务:
(一)本人书面申请主动申请辞去委员职务的;
(二)因身体、年龄及职务变动等原因不能履行职责的;
(三)怠于履行职责或者违反委员义务的;
(四)有违法、违反教师职业道德或者学术不端行为的;
(五)因学术失范、教学事故受到处理;
(六)触犯法律或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七)本人离开原单位而无法代表相关学科参与学术决策
事务;
(八)每年累计三次缺席教授委员会各类会议;
(九)调离我校;
(十)因其他原因不能或不宜担任委员职务的。
矿业工程学院
2023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