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教学部):
根据财政厅采购计划文件要求,凡使用政府资金采购各类物资、软件等的项目,须提前报送采购计划至财政厅。按此要求,请计划在2017年4月-6月启动科研类实验室建设项目的部门,于2017年3月22日17:30前将填写科研类实验室采购项目清单(附件),连同采购资金来源证明材料一并报送科技处综合管理科。
报送材料包括电子版和纸质版,电子版请发送至电子邮箱:420451331@qq.com,纸质版需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原则上凡在2016年12月前未报送科研类实验室采购项目预算的不予申报,确因特殊需要增加的项目,应附校长办公会或党委会会议纪要等相关材料的复印件。
联系人:尹昌应
电 话:0851-88210885
科技处
2017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