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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对“2011协同创新中心”、“125计划”、特色重点实验室等各类项目开展年度进展和中期检查的通知》精神,现对我校获得立项资助的2014年度省教育厅“125计划”、特色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创新团队、招标项目及优秀人才等项目开展中期检查;对我校获得立项资助的2015年度省教育厅工程研究中心、创新团队、招标项目、青年项目及优秀人才等项目开展年度进展检查。具体如下:
1.项目负责人登录贵州省教育厅政务网“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管理系统”(网址:http://ky.gzsedu.cn/)下载《项目中期检查表》(2014年度项目)、《项目年度进展报告》(2015年度项目),并按照要求填写,项目负责人要保证所填写数据真实准确。
2.项目负责人将填写有学校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的《项目中期检查表》或《项目年度进展报告》及相关支撑材料扫描成一个PDF格式文件于2016年11月20日前提交上传至“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管理系统”。
3.所传材料作为中期检查或年度进展报告的依据,务必真实准确。
附件:省教育厅各类项目需开展年度进展和中期检查的项目一览表
科研处
2016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