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
(2010—2020年)
按照省第十次党代会关于“大力实施人才强省战略”的总体要求,着眼于为实现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历史性跨越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根据《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特制定本纲要。
序言
人才是指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或专门技能,进行创造性劳动并对社会作出贡献的人,是人力资源中能力和素质较高的劳动者,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第一资源。
当今世界,正处在大发展大变革大调整时期。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科技进步日新月异,知识经济方兴未艾,加快人才发展是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赢得主动的重大战略选择。我国正处在改革发展的关键阶段,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推动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深入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人才是关键。我省正处在加快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历史性跨越的重要时期,努力在基础设施建设、新型工业化和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城镇化、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保障和改善民生等五大领域实现重点突破,必须大力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切实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
省委、省政府始终高度重视人才工作,特别是全国、全省人才工作会议后,大力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全省人才发展取得了显著成就。科学人才观初步确立,人才政策不断完善,人才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战略地位明显提升;以高层次人才和高技能人才为重点的各类人才队伍进一步壮大,素质明显提高;人才成长环境不断改善,人才工作体制机制不断创新,党管人才工作新格局基本形成。但必须看到,我省人才总量较小,整体素质不高,人才结构不合理,高层次、创新型人才紧缺,人才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滞后,人才资源开发的投入不足等。人才发展的总体水平与全国平均水平相比还有较大差距,与经济社会发展还不相适应。
面对未来十几年我省改革、发展、稳定、的新形势和新任务,必须把人才发展作为贵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决定性因素和首要推动力,切实增强人才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危机感,坚定不移地走人才强省之路,科学规划,开拓创新,重点突破,整体推进,努力开创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的新局面。
一、人才发展的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要求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坚持“服务发展、人才优先,以用为本、创新机制,高端引领、整体开发”的指导方针,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大力实施人才强省战略。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人才发展规律,突出人才优先发展,以人才培养、引进、使用为着力点,进一步完善人才政策,创新人才发展体制机制,夯实人才发展基础,优化人才发展环境,统筹推进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解放思想,解放人才,解放科技生产力,激发人才活力,让想干事的人有机会,能干事的人有平台,干成事的人有地位。充分发挥人才的基础性、战略性和决定性作用,为加快推进全面小康社会建设和实现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历史性跨越提供人才保证。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加强党委对人才工作的统一领导,充分发挥组织部门牵头抓总的作用,整合各种资源,统筹各方力量,调动全社会的积极性,聚集人才发展的合力,推进人才工作协调发展,形成齐抓共管的人才工作新格局。
2、坚持重在使用的原则。把用好人才作为人才工作的中心环节,科学合理配置人才,人才结构优先调整、人才资源优先开发,搭建干事创业良好平台,营造人才成长环境,发挥人才作用,实现人才价值,以人才优先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
3、坚持改革创新原则。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破除人才成长、人才发挥作用的体制机制障碍,创新人才开发机制,完善人才发展政策,促进人才合理流动,最大限度地激发各类人才的创新激情、创造活力和创业动力。
4、坚持重点带动原则。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以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为重点,大力开发重点领域、重点产业、重点学科、重点项目急需人才,拓宽人才开发渠道,带动各类人才资源整体开发,不断扩大人才总量,提升人才队伍素质。
(三)人才发展的战略目标和总体部署
1、战略目标
到2020年,全省人才发展的战略目标是:培养和造就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富有创新活力,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历史性跨越需要的人才队伍,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现代化建设奠定人才基础。
——人才资源总量稳步增长。人才总量按年均3.97%的增长速度,到2015年达到250万,2020年达到310万。
——人才素质大幅度提高。主要劳动年龄人口接受过高等教育的比重提高到2015年的 %,2020年的%;每万劳动力中研发人员分别增加到14人和19人,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达到27%。
——人才结构逐步趋于合理。全省重点领域、重点产业、重点学科人才,高层次创新型和应用开发型人才,少数民族地区、边远地区和农村人才明显增加。人才的分布和层次、类型、性别等结构趋于合理。
——人才体制机制不断创新。人才领导体制和管理体制进一步完善,人才培养开发机制、评价考核机制、选拔使用机制、整合配置机制、激励保障机制建设取得新突破。
——人才竞争比较优势明显增强。在重点产业、重点学科建成200个左右人才基地,形成100个创新能力较强的人才团队,培养造就一批高层次领军人才。
——人才使用效能显著提高。人才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人才贡献率明显提高,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50%左右,人才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力显著增强。
2、总体部署
一是加强和改进党对人才工作的领导,创新党管人才方式方法,为人才发展提供组织保证。二是人才投入优先保证,人才资本优先积累,健全多元化人才投入机制。三是加强人才资源能力建设,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注重思想道德建设,注重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培养,大幅度提升人才队伍的整体素质。四是充分发挥市场配置人才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改善宏观调控,加快推进人才结构战略性调整,促进人才结构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五是坚持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着力加大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的培养、引进力度,统筹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切实扩大人才总量。六是坚持以使用为本,充分发挥人才的作用,切实提升人才的使用效率。七是创新人才工作体制机制,完善人才政策措施,加强人才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加快人才法制化建设,努力营造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的制度环境。
推进人才发展要科学规划,统筹兼顾,分步实施。到2015年,重点在完善人才发展政策和人才发展体制机制创新上有新突破;到2020年,全面落实各项任务,确保人才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
二、人才队伍建设的主要任务
(一)统筹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
1、党政人才队伍
发展目标:按照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要求,以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为核心,以县处级以上党政领导人才为重点,建设一支政治坚定、勇于创新、勤政廉洁、求真务实、奋发有为、善于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高素质党政人才队伍。到2015年,全省党政人才总量达到19万人,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占80%;到2020年,党政人才总量达到20万人,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占85%,专业化水平明显提高,结构更加合理,总量从严控制。
主要举措:按照适应科学发展要求和干部成长规律,开展大规模干部教育培训。实施党政人才素质提升工程,构建理论教育、知识教育、党性教育和实践锻炼“四位一体”的干部培养教育体系,重点提高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谋划发展、统筹发展、优化发展、推动发展的本领和抓好群众工作、公共服务、社会管理、维护稳定的能力。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树立坚定信念、注重品行、科学发展、崇尚实干、重视基层、鼓励创新、群众公认的用人导向,扩大选人用人民主,完善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等竞争性选拔干部方式,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注重从基层一线选拔党政人才。加强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非中共党员干部培养选拔和教育培训工作。建立和完善促进科学发展的干部综合考核评价机制,加强工作业绩考核,充分发挥干部考核对促进科学发展的导向作用、评价作用和监督作用。加大干部交流力度,畅通干部交流渠道,完善干部交流的配套政策,形成干部交流的长效机制。加强干部监督管理,促进党政人才健康发展。
2、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
发展目标:根据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企业改革发展的需要,以提高现代经营管理水平和企业竞争力为核心,以优秀企业家和职业经理人为重点,加快推进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职业化、市场化、专业化和国际化,培养造就高素质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到2015年,全省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总量达到23万人,新任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通过竞争性方式选聘的比例达到1/3左右。到2020年,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总量达到30万人,新任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通过竞争性方式选聘的比例达到50%以上。
主要举措:积极实施优秀企业家培养工程和国家中小企业银河培训工程,依托国内外知名企业、高等院校和培训机构,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训,加大省内高等院校培养经营管理人才的力度。加强经营管理人才基地建设。采取组织选拔与市场化选聘相结合的方式选拔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健全企业经营管理者聘任制、任期制和任期目标责任制,实行契约化管理。完善以市场和出资人认可为核心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评价体系,积极发展社会化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评价机构,加强职业经理人认证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完善年薪制、协议工资制和期权股权激励制度。建立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库。培育和引进一批科技创新企业家和企业发展急需的战略规划、资本运作、科技管理、项目管理等方面专门人才。
3、专业技术人才队伍
发展目标:以提高专业水平和创新能力为核心,以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为重点,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到2015年,全省专业技术人才总量达到85万人;到2020年达到91万人,高、中、初级专业技术人才比例基本合理。
主要举措:进一步创新专业技术人才培养模式,扩大专业技术人才培养规模,提高专业技术人才创新能力;构建分层分类的继续教育体系,着力抓好重点产业、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和重点学科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配合实施国家专业技术人才系列培养工程,大力实施我省“四个一”人才工程和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培养工程,加快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成长,着眼于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加快开发培养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综合运用政府宏观调控和市场配置手段,推进专业技术人才结构调整。制定双向挂职、短期工作、项目合作等灵活多样的人才柔性流动政策,引导党政机关、科研院所和高等学校专业技术人才向企业、社会组织和基层一线流动,促进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合理分布。统筹推进专业技术职称和职业资格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政府特殊津贴制度,改进专业技术人才收入分配等激励办法。建立和完善人才引进“绿色通道”,重点引进经济社会发展所需的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改善基层专业技术人才工作、生活条件,积极搭建专业技术人才施展才能的平台和载体,拓展发展空间。注重发挥离退休专业技术人才的作用。
4、技能人才队伍
发展目标:适应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需要,以提升职业素质和职业技能为核心,以技师和高级技师为重点,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技艺较高的技能人才队伍。到2015年,全省技能人才总量达到70万人,其中高技能人才占25%;到2020年,技能人才总量达到88万人,其中高技能人才占27%。
主要举措:完善以企业为主体、职业院校为基础、学校教育与企业培养紧密联系、政府推动和社会支持相结合的技能人才培养培训体系。按照“国家技能人才振兴计划”的要求,大力实施好我省高技能人才开发工程。依托重要骨干企业、高等学校、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建设一批国家级、省级示范性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加强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在职业院校和技工学校推行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改革职业教育办学模式,大力推行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和顶岗实习等培训方式。制定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办法。建立完善技能人才评价体系和评选表彰制度,认真开展“贵州省有突出贡献高技能人才”评选,推荐有突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参加国务院和省政府特殊津贴评选,切实提高高技能人才经济待遇和社会地位。
5、农村实用人才队伍
发展目标: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发展现代农业、繁荣农村经济的需要,以提高科技素质、职业技能和经营能力为核心,以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和农村生产经营型人才、技术推广人才为重点,着力建设一支适应我省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到2015年,全省农村实用人才达到50万人;2020年,达到80万人,每个行政村主要特色产业有1—2名示范带动能力强的带头人。
主要举措:充分发挥农村现代远程教育网络、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网络、各类农民教育培训项目、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各类职业学校和培训机构的作用,大规模开展农村实用人才培训。整合现有培训项目,配合国家实施好农村实用人才素质提升计划、新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重点实施好我省新型农民培养工程。鼓励和支持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牵头建立专业合作组织和专业技术协会,加快培养农业产业化发展急需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带头人和农村经纪人。积极扶持农村实用人才创业兴业,在创业培训、项目审批、信贷发放、土地使用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加大公共财政对农村实用人才开发的支持,重点加强农村发展急需的教师、医生、农业技术人员等方面人才培养。加大城乡人才对口扶持力度,推进城市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社会工作者服务新农村建设、科技人才和文化人才下乡支农等工作。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就业,鼓励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优秀年轻干部到农村任职。加大对农村实用人才的表彰和宣传力度。
6、社会工作人才队伍
发展目标:适应建设和谐贵州的需要,以中高级社会工作人才为重点,加快培养一支职业化、专业化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到2015年,全省社会工作人才达到20万人;2020年,达到30万人左右,高中初级社会工作人才达到2万人左右。
主要举措:加强社会工作学科体系建设,建立不同学历层次教育协调配套、专业培训和知识普及有机结合的社会工作人才培养体系,加快社会工作人才开发培养。建设一批社会工作培训基地,加强社会工作从业人员专业知识培训。制定社会工作培训质量评估指标体系,建立健全社会工作人才评价制度。制定社会工作者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规定,精心组织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考试,推进社会工作者队伍职业化管理。加快制定社会工作开发设置政策措施,推进公益服务类事业单位、城乡社区和公益类社会组织建设,加快社会工作岗位开发。组织实施社会工作服务组织标准化建设示范工程。研究制定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为社会工作人才加快成长创造良好环境。
(二)加快重点领域人才队伍建设
1、加快基础设施领域人才队伍建设
发展目标:以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和经营管理能力为核心,加强交通、水利、通信等基础设施领域人才队伍建设。到2015年,全省基础设施建设领域人才达到2万人; 2020年,达到3万人,人才的整体素质大幅度提升。
主要举措:坚持培养与引进相结合,加快基础设施领域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成长。加强基础设施领域的重大项目研究,建立基础设施建设重大项目人才培养机制,安排专项经费用于人才开发培训。建立和完善交流合作研究机制,每年在基础设施领域选派一批人才到国内外知名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学习培训。建立基础设施领域高级人才库。
2、加快重点产业人才队伍建设
发展目标:以提升产业竞争力为核心,以重点产业急需紧缺专业人才为重点,加快能源工业、优势原材料工业、优势轻工业、装备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和现代农业等重点产业人才开发。到2015年,全省重点产业人才达到12万人,并建立一批重点产业人才基地;2020年,重点产业人才达到15万人,人才整体素质显著提升,人才与重点产业发展基本相适应。
主要举措:适应我省支柱产业、特色优势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需要,加大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的开发力度。整合各种资源,着力打造一批重点产业人才基地。以实施重点产业、重点行业、重点项目人才队伍建设工程为龙头,充分发挥企业集聚人才、培养人才、使用人才的主体地位和积极作用,加快人才集聚,形成一批人才团队。大力推进产学研结合,加大急需紧缺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充分利用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培养重点产业急需人才,积极采用岗位培训和实践锻炼等方式,加快重点产业人才成长。研究制定加快重点产业人才发展的政策措施,促进重点产业人才合理分布、优化配置。
3、加快城镇发展人才队伍建设
发展目标:适应我省实施大中城市带动战略、大力推进城镇化进程的需要,加大城镇规划、城镇建设和城镇管理人才开发力度。到2015年,城镇发展人才队伍达到1万人; 2020年,达到2万人,整体素质明显提升。
主要举措:加强省内高等学校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相关学科建设,大力发展研究生教育,夯实城镇发展人才基础,提高城镇发展人才培养水平。加大城镇规划、建设和管理人才培训力度,每年选派一批专业技术人才到国内外知名大学学习和到发达地区城市挂职锻炼。培养造就一批城镇规划、建设和管理专家。坚持引才引智并举,加快引进一批国内外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领域的优秀人才。
4、加快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人才队伍建设
发展目标:适应实施环境立省战略的需要,加大生态建设、资源综合利用、发展环保产业和节能减排、污染防治等领域的人才队伍建设。到2015年,全省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人才达到8000人;2020年,达到1万人,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主要举措:加强高等学校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相关学科建设,扩大人才培养的规模。结合石漠化治理、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等工程的实施,加强人才的培养和实践锻炼。加大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规划、建设和管理人才的培训力度,每年选派一批人才到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学习培训。积极引进资源综合开发利用、环保、节能减排和城镇污染防治等方面的高层次人才。
5、加快社会发展领域人才队伍建设
发展目标:适应以保障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发展需要,加大社会发展重点领域专门人才开发力度。到2015年,在教育、政法、宣传文化、医药卫生、人口计生、社会保障、防灾减灾等领域,建设一批人才基地,培养一批专业人才。到2020年,努力使社会发展领域各类人才得到基本满足,整体素质明显提升。
主要举措:研究制定社会发展重点领域人才发展规划,制定出台相关政策措施。继续抓好我省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培养工程,大力加强哲学社会科学、新闻、出版、文艺等领域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依托重大社会科学理论研究工程,培养哲学社会科学学术带头人和中青年理论人才;制定政策措施,加快推进政法人才、教育卫生人才和社会工作人才的培养。完善重点领域科技人才分配激励办法,建立重点领域相关部门人才开发协调机制。积极鼓励和吸引各类优秀人才到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工作。
(三)优先开发创新型科技人才
发展目标:以提高科技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以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和优秀青年科技人才为重点,努力培养造就一批在国内外有一定影响的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培养一大批创新型科技人才。到2015年,全省研发人员达到万人。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达到 人左右;2020年,研发人员总量达到万人。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达到 人左右。
主要举措:研究制定加强创新型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措施,完善创新型科技人才和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培养体系。依托国家重大科研项目、重大工程项目、重点学科、重点科研基地、重要企业技术中心,建设一批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培养基地。深入实施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培养工程和高层次人才引进工程,加强领军人才、核心技术开发人才培养和创新团队建设。充分利用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留学人员创业园、重点企业、重点学校、重点研究机构、重点实验室吸引和聚集人才,加快培养一批在国内具有领先水平的专家,培养一批掌握核心技术、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的工程技术人才。完善人才“柔性”引进机制,加大力度引进国内外高端人才和智力。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完善权责明确、评价科学、创新引导的科技管理制度,健全有利于科技人才创新创业的评价、使用、激励措施,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科技生产力。
三、人才发展重点工程
在积极配合国家实施创新人才推进计划、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素质提升工程等人才发展计划、工程的同时,结合我省实际,实施12项人才发展重点工程。
(一)“四个一”人才工程
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需要,加快培养一支涵盖面较广、素质较高、层次较多的专家群体。到2020年,在全省培养选拔100名左右国内领先、国际上有一定影响的科学家、工程技术专家和社科专家,组成我省的核心专家群体;培养选拔1000名左右具有省内领先水平,在各学科、各技术领域有较高学术造诣和技术水平的学术、技术带头人,组成我省的重点专家群体;培养选拔一批在各学科和技术领域起骨干作用、具有发展潜力的学术技术人才,组成我省的骨干专家群体;培养选拔一大批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技能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组成我省的基础人才群体。
(二)党政干部素质提升工程
围绕建设学习型社会的要求,以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执政本领、提高领导科学发展的能力为重点,进一步完善党政干部培养计划及措施,扎实推进党政干部教育培训,扩大培训规模,大幅度提升素质,对全省县处级以上党政干部每5年轮训一遍。采取在职培训、轮岗交流、基层锻炼、承担急难险重任务等多形式、多渠道培训干部,培养造就一支政治坚定、勇于创新、勤政廉洁、求真务实、奋发有为的高素质党政人才队伍。
(三)优秀企业家培养工程
围绕提高我省企业核心竞争力,着力打造大企业大集团重点领军人才。到2020年,培养100名具有世界眼光、战略思维、创新精神和现代经营管理水平、能够引领企业参与国内外竞争的优秀企业家;培养500名熟悉战略规划、资本运作、人力资源管理、财会、法律等专业知识的企业家后备人才;培养1000名有较高专业素质、管理才能的职业经理人才。
(四)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培养工程
围绕加快建设创新型社会的需要,以提高科技自主创新能力建设为核心,大力实施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培养工程。到2020年,培养选拔重点产业、重点学科带头人和科技领军人才100名左右、优秀青年科技人才300名左右,形成100个创新能力较强的人才团队。
(五)高技能人才开发工程
围绕我省新型工业化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以技师和高级技师为重点,大力实施高技能人才开发工程,加快高技能人才培养。到2020年,培养选拔500名有突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
(六)新型农民培养工程
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加快发展现代农业的需要,实施新型农民培养工程,着力提升农村实用人才的素质。每二年选拔表彰具有突出贡献的农民企业家、农村特色产业示范带头人、经纪人和能工巧匠100名。
(七)优秀教育人才培养工程
适应我省教育改革发展的需要,通过研修培训、学术交流、项目资助等方式,建设一支高素质、创新型教育人才队伍。每年重点培养和支持万名各类学校教育教学骨干、“双师型”老师、学术带头人和校长,在中小学校、职业院校、高等学校培养造就一批教学名师和学科带头人。
(八)全民健康卫生人才保障工程
适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保障全民健康需要,加大卫生人才培养支持力度。到2020年,培养选拔一批医学杰出骨干,给予科研专项经费支持;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支持培养住院医师1000名;加强以全科医师为重点的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通过多种途径培训乡村医疗卫生人员与全科医师 万名。
(九)宣传文化人才培养工程
围绕建设多彩贵州和实现我省文化崛起的目标,以实施“四个一批”人才为抓手,建立高层次宣传文化人才储备制度和人才交流机制,通过加大宣传文化领域重点学科建设、组织开展重大课题研究、选派到重点院校深造和出国考察交流、实施重点项目支持等方式,在理论界、新闻界、出版界、文学艺术界加快培养一批优秀专业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到2020年,培养和选拔省级宣传文化“四个一批”人才550名。
(十)高层次人才引进工程
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人才资源,着眼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和建设创新型社会的需要,实施“贵州省特聘专家”制度,大引进海内外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到2020年,全省引进科技领军人才、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和学术、技术带头人1000名左右。
(十一)少数民族地区、边远地区人才支持工程
围绕促进我省民族地区、边远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依托省内外高校、科研院所等教育培训基地,通过挂职锻炼、定期进修、专题学习、出国培训等方式,加快少数民族人才培养;制定和完善政策措施,每年引导2000名优秀教师、医生、科技人员到少数民族地区、边远地区工作或提供服务。通过政府购买工作岗位、采取创业扶持等方式,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少数民族地区、边远地区就业和创业。注重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人才,加强少数民族优秀人才选拔任用。
(十二)人才基地建设工程
围绕我省重点领域、重点产业、重点学科建设的需要,进一步完善政策,强化工作措施,积极推进产学研结合,进一步抓好人才基地建设,聚集吸引一批高层次人才。到2020年,在我省重点领域、重点产业、重点学科、重点工程建设200个左右人才基地。
四、人才发展体制机制建设
(一)完善党管人才领导体制
坚持党管人才原则,不断创新党管人才的方式方法,发挥党委领导核心作用,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才发展,切实履行好管宏观、管政策、管协调、管服务的职责,提高党管人才工作水平。健全党委、政府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提高各级党政领导班子综合考核指标体系中人才工作专项考核的权重。建立党委常委会定期听取人才工作专项报告制度,进一步完善党委直接联系专家制度,健全重大决策专家咨询制度。推行人才工作情况通报制度,健全人才工作信息报送、重大事项报告和协调沟通制度。理顺各有关职能部门人才工作职责,增强人才工作合力。
(二)改进人才管理方式
围绕用好用活人才,加快推进人才管理体制改革,完善政府宏观管理、市场有效配置、单位自主用人、人才自主择业的人才管理体制,推动政府人才管理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转变,运行机制和管理方式向规范有序、公开透明、便捷高效转变。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取消不利于人才发展的行政性限制和干预,减少和规范人才评价、流动、使用等环节中的行政审批和收费事项。取消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医院等事业单位存在的行政级别和行政化管理模式,建立现代科研院所制度、现代大学制度和公共医疗卫生制度相适应的人才管理制度。大力发展人才中介服务组织,充分发挥市场配置人才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分类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完善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建立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人事制度,扩大和落实单位用人自主权。
(三)创新人才培养开发机制
以素质提升和创新能力建设为核心,完善国民教育和终身教育体系,健全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和能力建设为核心的人才培养开发机制。巩固“两基”攻坚成果,全面提高义务教育普及水平。积极发展职业教育、民族教育,大力发展高等教育,切实增强服务经济、服务地方的能力。深化教育改革,提高创新型人才和应用型人才培养水平。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整合各类教育培训资源,开展灵活多样的继续教育和培训,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建立人才培养结构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的动态调控机制,优化教育布局和学科专业结构,提高人才培养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对应度和适应性。建立教育教学内容更新机制,加大教学改革力度,完善人才培养模式,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建立考试评价监测制度,加强教育督导制度建设。建立人才、用人单位和全社会广泛参与的人才培养质量评价机制。
(四)创新人才评价发现机制
建立以岗位职责为基础,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科学化、社会化的人才评价发现机制。完善人才评价标准,拓宽人才评价渠道,改进人才评价方式,提高人才评价考核的科学化水平。健全科学的职业分类体系,建立各类人才的能力素质标准。完善以群众评议为基础、部门领导评鉴为主导的公务员考核制度,建立符合科学发展和正确政绩观要求的党政人才考核评价体系。分类建立事业单位人员绩效评价制度,建立重在业内和社会认可的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机制。完善以任期目标为依据、工作业绩为核心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考核评价办法。落实用人单位在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聘任中的自主权,建成科学、分类、动态、面向全社会的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价体系。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加强政府对职业准入资格的规范管理。建立健全技能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评定机制,完善相应的考核实施办法。
(五)创新人才选拔任用机制
改革人才选拔使用方式方法,科学合理使用人才,促进人岗相适、用当其时、人尽其才、才尽其用,形成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充分施展才能的选拔任用机制。完善党政人才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制度,探索公推公选等选拔方式,坚持和完善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制。推行和完善地方党委讨论决定任用重要干部票决制。完善公务员管理制度。建立组织选拔、市场配置和依法管理相结合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制度,完善国有资产出资人代表派出制和选举制。健全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委任、聘任、选任等任用方式,建立事业单位关键职位、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等负责人公开选聘制度。
(六)创新人才整合配置机制
建立和完善以政府部门宏观调控、市场主体公平竞争、中介组织提供服务、人才自主择业的人才整合配置机制。加强政府对人才流动的政策引导和宏观调控,引导人才向艰苦偏远地区和民族地区流动,改善人才区域结构和基层人才匮乏状况,促进人才合理分布、有效配置。建立人才档案公共管理服务系统。大力发展人才服务业,积极培育专业化人才服务机构。加快人才市场体系建设,完善市场服务功能,畅通人才流动渠道。完善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引进“绿色通道”机制,大力引进国内外高层次人才。
(七)创新人才激励保障机制
完善分配、激励、保障制度,建立健全与业绩、能力相适应、鼓励人才创新创造、充分体现人才价值、有利于保障人才合法权益的分配激励机制。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完善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大胆探索不同类型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办法,探索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年薪制、协议工资制和项目工资制等多种分配形式,推行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股权、期权等中长期激励办法,重点向创新创业人才倾斜。稳步提高技能人才待遇。健全以政府奖励为导向、用人单位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的人才奖励体系,加大对关键岗位和有突出贡献人才的奖励力度。研究制定人才补充保险制度,支持用人单位为人才建立补充养老、医疗保险。加大对农村、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人才的社会保障覆盖面。健全人才政策法规体系,完善人事和劳动争议仲裁制度,依法保护用人单位和各类人才的合法权益,推进人才工作法制化、规范化,逐步形成国家、社会和单位相结合的人才保障体系。
五、人才发展的主要政策措施
(一)坚持人才资本投资优先
各级政府要优先加大对人才发展的投入,将人才发展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确保教育、科技支出增长幅度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卫生投入增长幅度高于财政经常性支出增长幅度。省、地、县政府建立人才开发专项资金,确保人才发展重大项目的实施和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的培养、引进。建立重大建设项目人才保证制度,提高项目建设中人才开发经费提取比例。鼓励和引导用人单位、个人和社会投资人才资源开发,建立多元的人才投入机制。落实好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教育培训经费,推动企业加大人才培养、人才资源开发投入。积极争取国家人才项目资金,利用国家政策性银行贷款、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投资于人才开发项目。
(二)大力推动人才创新创业
整合教育、科技资源和企业教育培训资源,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产学研战略联盟,支持企业与科研院所、高等学校通过联合建立实验室或研发中心等方式,培养高层次人才,培育创新团队。建立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企业高层次人才双向交流制度。采用“人才+项目”等培养模式,依托我省重大人才计划、重大科研项目、重点工程和产业开发项目,培养集聚科技创新人才。制定鼓励创新创业的政策措施,推动人才创新创业。强化人才创业服务,支持高层次人才创办科技型企业,促进科研成果转化。加强创业信息跟踪分析,实现创业信息资源共享。大力开展创新创业培训,打造创新创业平台,提高创新创业成效。
(三)促进人才向农村基层和民族地区、边远地区流动
制定完善优秀人才到农村和中小企业就业创业的扶持办法。对到农村和边远地区工作的人才,在工资待遇和职务、职称晋升等方面实行倾斜政策。采取政府购买岗位、报考公职人员优先录用、建立“五险一金”等措施,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和中小企业就业。逐步提高市(州、地)级以上党政机关从基层招录公务员的比例。积极实施“三支一扶”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扎实做好选调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的工作,继续实施科技兴村行动和教授、博士进企业活动,实施公职人员到基层服务和锻炼的派遣和轮调办法。建立人才服务基层和艰苦行业工作表彰奖励制度,充分利用政策导向,推动人才向民族地区、边远地区流动,到农村和企业创业就业。
(四)加快建立和完善人才公共服务体系
完善政府人才公共服务系统,形成公共服务、市场服务、社会服务相互衔接、相互补充的人才发展服务体系。建立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制度,促进服务工作的公开、公平与公正。推进政府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管办分离,实现政府公益性服务机构由行政管理向公共服务转变。健全人才招聘、人事代理、人才培训、业绩档案、诚信认定、人才智力输出、创业项目推荐等公共服务平台,满足多样化人才公共服务需求。健全规范有效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发挥社会中介机构在人才信息服务、人才评价、人才竞争和人才引进中的推动作用。建立社会化、开放式的人才市场信息和公共政策信息共享机制,提高人才信息化服务水平。
(五)加快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人才培养
进一步完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人才流动、市场配置、职业资格、选拔奖励等方面的政策,制定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鼓励和引导人才向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流动。加大科研支持力度,通过非公企业捆绑申报等方式,抓紧在非公企业建设一批人才基地。建立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人才定期培训、岗位实践在职进修等多途径培养制度,加快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人才,尤其是高层次人才的成长。
(六)积极营造人才发展的良好环境
进一步加强人才干事创业平台建设,优化人才工作环境,为人才提供成就事业的良好条件。健全符合人才发展的政策措施,完善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的社会服务机制,不断优化人才政策环境。关心人才生活,积极帮助高层次人才解决子女入托入学、住房和家属就业等方面的实际问题,不断优化人才生活环境。组织开展各类学术活动,创造人才到国内外学习、交流的条件,鼓励人才开展创新研究,支持人才进行关键领域、重要环节和高风险高回报项目的研究开发,奖励成功、宽容失败,不断优化人才创新创业环境。创新人才发展体制机制,建立重大科研项目选题、立项、评审等专家决策制度,积极推进人才法制化建设,不断优化人才发展的制度环境。充分发挥报刊杂志、电视广播、网络媒体等的作用,大力宣传优秀人才的典型事例和人才工作的先进经验,在全社会进一步形成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不断优化人才发展的舆论环境。
六、规划纲要的实施
(一)加强规划纲要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
在省委的领导下,由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规划纲要实施的统筹协调和宏观指导,制定目标任务分解落实方案和人才发展重点工程实施办法,建立实施情况的监测、评估和考核机制,加强督促检查,为规划纲要各项措施的落实提供组织保障。
(二)制定和完善人才发展规划体系
各市(州、地)和省直有关部门要以国家和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为依据,编制地区、行业、系统人才发展规划,形成全省上下贯通、左右衔接的人才发展规划体系。
(三)加强人才工作的基础性建设
深入开展人才理论研究,积极探索人才资源开发和人才工作的规律,加强规划纲要实施的调查研究和信息反馈,建立定期通报制度,推进规划纲要顺利实施。加强人才工作队伍建设,加大培训力度,提高人才工作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
(四)营造规划纲要实施的良好氛围
大力宣传国家和省人才工作的重大战略思路和方针政策,宣传实施人才规划纲要的重要意义、指导方针、目标任务、重大举措,总结宣传工作中的先进事迹、主要做法和成功经验,在全社会形成关心人才规划纲要实施、支持人才发展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