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处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根据学校要求,为适应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对全面从严治党、加强纪律建设再部署、再动员,我处于2018年10月23日在316办公室组织集中学习中共中央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条例》共142条,与旧条例相比,新增11条,修改65条,整合2条,对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六项纪律行为的处分作了详细的规定,为纪检部门依法依纪履职提供了制度保障和执纪依据。此次对《条例》的学习,主要采取领导带头学、相互讨论学的方式进行。
学习过程中,处长林长松强调:新修订的《条例》,紧紧围绕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突出出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不断巩固党执政的政治基础。并要求大家深入领会《条例》修订的重要意义、主要内涵和精神实质,把《条例》作为工具书、案边卷,时时用《条例》的标准衡量自己,用具体条文约束自己,严格行为规范,自觉发挥党员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大家也纷纷表示,要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做守纪律、讲规矩、知敬畏、存戒惧的合格党员,以《条例》为“戒尺”和“标准”,自觉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永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