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发展规划与对外合作处)为进一步完善学校治理结构,创新学术治理体系,更好地发挥学术委员会在教学、科研等学术事务中的重要作用,12月28日下午,党委副书记、院长苏向东,副院长林长松、张开智在综合楼第二会议室听取发展规划与对外合作处关于校学术委员会章程修订和学术委员会换届工作方案的专题汇报。
会议强调,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我校现代化治理体系建设指明了前进方向。校学术委员会是学校的最高学术机构,章程的修订工作要进一步突出学术委员会在学校内部治理结构中的地位和作用,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开展相关工作。
会议要求,相关职能部门在章程的修订工作中要认真研读教育部相关文件,将“完善学校治理结构,规范学术委员会工作,充分发挥学术委员会作用,共同建设西部一流、人民满意的高水平理工大学”作为学校改革发展的重点工作推进。对于学术委员会的换届工作,要按照“作风正派、业务精湛、甘于奉献”的原则开展委员的推荐和遴选工作。换届工作要做到自下而上的民主推选,校长办公会审议,校党委审定新一届学术委员会委员人选。
学院办公室、发展规划与对外合作处负责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