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学科建设项目执行进度的
工作提示(四)
各学科建设项目承担单位:
按照《关于对2024年度学科建设项目进行资助的通知》(贵理工发规〔2024〕3号)的要求,“项目的专项资金须于本年度9月22日前使用完成90%;11月30日前使用完成100%;未使用完的由学校收回,后续不再针对该项目进行资助”,请各项目单位督促项目负责人加快项目资金执行进度。
同时,根据发展规划处之前发出的工作提示,各项目负责人务必于每月23~25日间按时上报项目执行情况,填写(或更新)学科建设项目执行情况表(见附件),并将电子版发送至gitxkb@163.com。
(联系人:罗 源 联系电话:181-8516-1231)
附件:2024年九州网页版,九州(中国)官方学科建设项目执行情况表
发展规划处
2024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