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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教动态】中国政法大学全面推进依法治校

    中国政法大学以大学章程为核心,全面推进依法治校,促进高等教育法治化、规范化。

  以学校章程为“基本法”,统领依法治校工作。通过章程的“立法”过程,肯定和固化改革成果,形成规范和促进学校事业顺利发展的制度保障。在章程制定、实施、修改中,积极组织全员参与,广泛讨论,充分调动各方参与章程建设的积极性和自觉性,升华学校发展的愿景和共识,凝聚推动学校发展的合力,使《章程》建设成为学校深化改革、促进发展、凝聚共识、增进和谐的有力推手。提高规章制度建设质量,依据《章程》定期对全校各项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形成以《章程》为学校“基本法”,以专项配套制度为支撑,实施细则为辅助的“金字塔式”校内规章制度体系,为依法治校提供制度依据。

  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实现学校良法善治。充分发挥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履行从严治党责任,决定学校重大问题,监督重大决议执行,集体讨论决定学校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确保大学办学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确保学校和谐稳定。充分发挥校长的行政领导作用,使校长依法独立负责行使职权。改革学校行政权力的制度环境及其运行机制,通过完善校长办公会议制度,创新决策程序,确保校长通过校长办公会议行使行政权力,保证行政组织系统的执行效率。健全以学术委员会为核心的学术管理体系与组织架构,以学术委员会作为校内最高学术机构,统筹行使学术事务的决策、审议、评定和咨询等职权。

  构建权力监督体系,提升法治文化软实力。探索和实践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决策模式,将法治文化融入校园文化建设,提升法治文化软实力。实施教师代表、教代会代表、学生代表列席校长办公会,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党代会代表列席党委常委会制度,畅通师生意见表达渠道,保障利益相关者的知情权与参与权。成立行政投诉中心,制定师生听证、申诉制度,依法依规维护师生合法权益。不断完善信息公开机制,依法编制主动公开事项清单,回应公众关切,接受社会监督。学校制定对公共利益或师生权利义务产生直接影响的规范性文件时,必须公开征求意见,进行合法性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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