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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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关于遴选与以色列、菲律宾及泰国合作奖学金项目留学人员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年05月08日 00:00  作者:  文章点击量:

贵理工国交通[2015]9号

校直各部门,各教学(教辅)机构:

接贵州省教育厅通知,现将《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关于遴选与以色列、菲律宾及泰国合作奖学金项目留学人员的通知》予以转发。请有意向申报的教师按照文件要求做好我校该项目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注意事项

请申请人认真阅读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函件《关于遴选与以色列、菲律宾及泰国合作奖学金项目留学人员的通知》,着重研读《通知》中的“选派计划”、“人选条件”、“选拔方式及时间”等内容,申请时须提前获得外方入学通知或邀请信

二、申报时间及方式

请申请人于2015年5月1日—5月10日登陆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网上报名系统(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

三、材料提交时间及地点

请申请人认真准备申请材料,并另写一份留学申请书请所在单位领导签字并盖章,于5月11日17:00前将申请材料一式四份和留学申请书提交至国际交流与合作处(下寨学工楼3楼302室)。

四、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杜玉红、陈蓝爝,联系电话:0851-88210521。

附件: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关于遴选与以色列、菲律宾及泰国合作奖学金项目留学人员的通知.pdf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15年5月8日

上一条: 关于转发《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关于遴选与以色列高等教育委员合作奖学金留学人员的通知》的通知 下一条: 关于选拔教师参加2015-2016学年“外语提升计划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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