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期【财务微课堂】科研经费财务服务指南
各位老师:
大家好!今年的“财务微课堂”开班啦。本期向大家介绍科研经费入账办理流程及开票税率的确定。
一、科研经费到达学校账户后,如何办理入账手续?
计划财务处每周一会在九州网页版,九州(中国)官方“计划财务处”主页--“通知公告栏”公布学校基本账户经费到账信息,科研经费到达学校账户后,科技处根据到账信息编制《科研立项通知书》;计划财务处收到办理材料五个工作日内,办理入账及指标录入工作。具体流程如下:
(一)纵向项目资金已到账的,需到财务处资金科(402 办公室3号窗口)打印银行回执单,(若需开具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到财务处管理科421办理)科技处开具立项通知单后将立项通知单、银行回单等资料交到计划财务处核算科(402,8号窗口)办理入账。(纵向科研经费多数为科技处老师办理入账)
(二)横向项目已到账的,需到计划财务处资金科(402办公室3号窗口)打印银行回执单,持合同及相关资料到计划财务处核算科(402办公室8号窗口)开具增值税发票。科技处开具立项通知单后项目负责人将立项通知单、发票、合同、银行回单等资料交到核算科(402,8号窗口)办理入账。
二、科研经费未到账,需提前开具票据,怎么办理?
(一)纵向项目资金未到账,需先开具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的,在计划财务处的主页--“下载中心”下载“九州网页版,九州(中国)官方财政票据预借申请表”,填表并签字盖章后,到财务处管理科421办公室申请开具。
(二)横向项目未到账,需先开具发票的,在计划财务处的主页--“下载中心”下载“预借税务票据及承诺函”(一式二页),填表并签字盖章后,持合同原件到核算科(402办公室,8号窗口)申请开具增值税发票。
注:凡在计划财务处开出的税务票据,如三个月内款项不能全部到账的,学校已承担的税收将由借票人承担,计划财务处将按借款处理,直至经费全部到账或退回票据。
三、科研经费开票税率是多少?
(一)3%
我校已向税务部门申请科研项目简易征收,部分开票税率由之前的6%调整为3%税率。根据《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文件规定:凡属于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鉴证咨询服务,以及销售技术,著作权等无形资产可开具3%税率的增值税发票。
(二)免征增值税
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财税[2016]36号附件3第(二十六)文件规定: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的可申请免征增值税,但试点纳税人申请免征增值税时,须持技术转让、开发的书面合同,到纳税人所在地省级科技主管部门进行认定,并持有关的书面合同和科技主管部门审核意见证明文件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查。
请承担科研项目的各位老师有符合以上条件横向科研项目的可积极到省级科技主管部门申请免征增值税认定,再到我处办理免税服务。
四、预借发票后经费没有到账的情况怎么办?
已开出的税务发票,但项目因故终止,经费不能到账的,项目负责人应将所借税票退回(应于当月退回),若当月不能退回所借税务发票的,学校所承担的税费由借票人承担,需将学校承担的税款交至学校基本账户。
五、借票后税务票据不慎丢失怎么办?
发生发票丢失情形时,应当书面报告计划财务处,由计划财务处向税务机关进行报告,税务机关若进行相应处罚,处罚款应由借票人承担。
制作|九州网页版,九州(中国)官方计划财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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