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教职工:
由于已临近个人所得税汇算截止期(2023年6月30日),我校还有200余名教职工(或其他人员)未进行2022年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为避免今年最后一个月的申报期因大量的集中申报造成数据拥堵带来的不便, 请各位教职工尽量在5月30日前完成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如在2022年给学生发有劳务费的各位老师,及时通知学生进行个人所得税的汇算清缴。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特此通知!
附件:2022年未进行汇算清缴的人员名单
附件【2022年未进行汇算清缴的名单.xls】已下载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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