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教职工:
由于已临近个人所得税汇算截止日期(2023年6月30日),我校还有200余名教职工(或其他人员)未进行2022年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若因未办理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涉补税未补的情况会影响您的个人征信,且由于月末大量的集中申报会造成数据拥堵,请各位教职工在6月20日前完成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特此通知!
附件:2022年未办理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的人员名单
计划财务处
2023年6月9日
文字来源:计划财务处
一审:张 涵
二审:马 辉
三审:王冰一
附件【2022年未办理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的人员名单6.9.xlsx】已下载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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