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管理学院2020级本科生申请校内
转专业工作方案
根据《关于2020级本科生校内转专业工作安排的通知》《九州网页版,九州(中国)官方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贵理工发[2020]88号文)、《九州网页版,九州(中国)官方本科学生校内转专业实施办法》(贵理工发[2018]12号)等文件精神及要求,我院现按转专业工作流程,特制订2020级本科生申请校内转专业工作方案,具体如下:
一、转专业基本要求
转专业条件按照《九州网页版,九州(中国)官方本科学生校内转专业实施办法》(贵理工发〔2018〕12号)执行。基本要求如下:
1.一年级学业完成的学生可申请跨学院转专业,也可申请院内转专业。2020级工程管理专业、工程造价专业接收对象为同级我校同一批次招生专业(即省内一本招生生源,省外所有招生生源)。
2.每个专业转入的学生人数不得超过本专业2020级招生人数的5%,工程管理专业可转入人数为5人(90人×5%=4.5,取5人),工程造价专业可转入人数5人(90人×5%=4.5,取5人);转出人数不超过本专业2020级招生人数的10%,工程管理专业可转出人数为9人(90人×10%=9),工程造价专业可转出人数9人(90人×10%=9),转入转出学生按综合成绩择优录取原则。
3.学生在校期间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反校规校纪行为。
4.转专业的学生,原则上编入转入专业同年级学习;专业培养方案差距比较大的或特殊专业的学生,应予以降级处理。
5.获得转入专业相关学科竞赛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者有发明、创造以及科研成果的学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6.同等情况下,对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且满足转专业条件的学生应予优先考虑。
二、成立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及考核小组
学院成立转专业工作及考核小组,具体负责学生转专业相关事项。具体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杨岗营
副组长:杨 雁、李 静、刘朝
成 员:龙 鸥、王雄瑾、钟 乾、金 欣
考核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学院教学科研科,金欣兼任考核小组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考核工作相关事宜。
三、拟接收专业及学生数量
接收专业 |
计划招生人数 |
可接收人数 |
可转出人数 |
备注 |
工程管理 |
90 |
5 |
9 |
拟转入工管201、202 |
工程造价 |
90 |
5 |
9 |
拟转入造价201、202 |
四、转专业考核工作安排
1.考核方式:面试。
2.考核时间:2021年8月26日(周四)下午14:00—16:00。
3.考核地点:综合楼1216。
4.考核内容:
(1)学习成绩(60%):需提交加盖学院公章的一学年成绩单,成绩以学分加权平均成绩计算,学分加权平均成绩=一学年课程成绩×课程学分/一学年课程学分,课程特指本专业必修课课程.
(2)思想素质(10%):需提交个人撰写思想总结并经班主任给出评语的原件。
(3)专业特长(10%):需提供能证明转入专业特长的支撑材料,如论文、创新创业、获奖证书等有关支撑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4)兴趣爱好(10%):需提供能证明转入专业兴趣爱好的支撑材料,如转入专业相关业绩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5)发展潜力(10%):通过考核小组的综合面试,全方位考核学生的综合素质和综合发展潜力。
考核小组成员根据考核内容,填写《经济管理学院2020级本科生转专业综合考核评分表》(附件1)综合评定考核成绩,学院依据综合考核成绩高低择优选拔推荐。
5.考核公示:考核公示期为2021年8月26日—8月30日,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反馈至教学科研科,电话88349831。
经济管理学院
2021.6.25
附件1: 经济管理学院2019级本科生转专业综合考核评分表
序号 |
姓名 |
学号 |
原学院 |
原专业 |
拟转入专业 |
学习成绩 (60%) |
面试成绩 (40%) |
综合成绩 (100分)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考核组成员签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