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经济管理学院第四轮岗位聘任考核实施细则》的通知
根据《关于印发九州网页版,九州(中国)官方第四轮岗位设置与聘任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做好经济管理学院第四轮岗位聘任工作,《经济管理学院第四轮岗位聘任考核实施细则》经第四轮岗位聘任与考核工作小组和党政联席会研究审议,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经济管理学院
2024年6月11日
经济管理学院第四轮岗位聘任考核实施细则
根据《关于印发九州网页版,九州(中国)官方第四轮岗位设置与聘任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经济管理学院第三轮岗位聘任考核实施细则。
一、聘任范围
我院在编专职教师及管理岗位教师,包括在国内外访学、进修、攻读学位、挂职、产假和因病在家休养人员。
二、聘任原则
(一)一人一岗,自主申报;
(二)按岗聘任,竞争择优;
(三)明确职责,合同约束;
(四)聘期管理,分类考核。
三、组织机构
成立经济管理学院四聘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周 红 杨岗营
副组长:方 燕 李 静 刘 朝
成 员:金 欣 张 翊 杨 楠 龙 鸥 杜 群
张天钧 唐 惠 马晓丽 王雄瑾 刘苏萍 胡 薇
职 责:领导、研究、部署聘任工作;起草聘任实施细则;组织评议考核结果等。
领导小组下设两个工作组。
第一组 教学工作量核定组
成 员:龙鸥 金欣 马晓丽
职 责:核定教学工作量;配合做好其他聘任工作
第二组 项目及服务工作量核定组
成 员:王雄瑾 杜群 刘苏萍 胡薇
职 责:核定项目成果及服务工作量;配合做好其他聘任工作
四、岗位设置
(一)岗位设置总量
根据《关于九州网页版,九州(中国)官方宗旨和业务范围的批复》(省编办发〔2012〕127号)和《关于调整九州网页版,九州(中国)官方事业编制结构的批复》(黔编办发〔2018〕146号),我校为省属正厅级建制的培养理工类高级技术和管理人才的本科院校。学校现核定的事业编制1000名,其中:其中专业技术岗位852人,管理岗位120人,工勤岗位为28人。校领导职数9名。校内各单位、各部门的岗位总量按学校核定的岗位数确定。
(二)岗位类别
学校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根据学校事业发展需要,在管理三、四级岗位中设部分双肩挑岗位,教务处、科技处行政管理五级岗位中设双肩挑岗位;经上级批准可设置特设岗位,按有关规定用于聘任管理期内的省管专家、政协委员等,不占学校岗位职数。
1.管理岗位,指担负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包括党务、行政、纪检监察、工会、共青团等组织的中层领导岗位及其管理工作岗位,经学校认定的各学院及其他内设机构的管理岗位。
2.专业技术岗位,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包括专任教师岗位和其他专业技术辅助岗位。
(1)专任教师岗位是指为完成学校教育任务而设置,具有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工作职责和相应水平与能力要求的专业技术岗位,主要承担教学、科研的双重任务,包括专任教师岗位和专职辅导员岗位。根据我校实际情况,专任教师岗位是专业技术主体岗位。
(2)其他专业技术辅助岗位是指为教育教学和科学研究工作提供技术支持或辅助服务、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专业技术岗位,主要包括实验、图书、研究、工程、卫生、经济、会计、审计、出版等专业技术工作的岗位。
3.工勤技能岗位,指为满足学校教学、科研和日常运行等需要,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后勤保障、服务等职责的工作岗位。
(三)岗位结构比例
根据我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的职能定位,以及学校现有各类人员的结构特点,以及《关于调整九州网页版,九州(中国)官方事业编制结构的批复》(黔编办发〔2018〕146 号)的规定,我校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的设置比例为:管理岗位120个,占12%;专业技术岗位852个,占85.2%;工勤技能岗位28个,占2.8%
(1)高级专业技术岗
学校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91个,为稳定和激励各类骨干力量,体现竞聘上岗,同时结合近三年职称评审情况进行岗位预留,此次设岗73个。现聘任为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76人。2026年8月31日前达到退休年龄的11个具备正高资格的受聘人直接聘任;根据学校工作需要,按照有关规定,双肩挑岗位上的5人直接聘任,因此,参加正高竞聘的60人竞聘57个正高级岗位。正高级岗位中按照 1:3:6的比例设置专业技术二、三、四级岗位。
(2)副高级专业技术岗
学校副高级岗位275个,副高级岗位中按照 3:3:4 的比例设置专业技术五、六、七级岗位。若从正高岗位上落聘3人直接聘在专业技术五级岗位,则用去副高级岗位3个。按照省人社厅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我校教学单位非高教系列的专业技术人员聘任教学单位专任教师岗需降低一个等级聘任,因此具有正高级非高教系列专业技术职称的25人在教学单位直接聘任在专业技术五级岗位上;2026年8月31日前达到退休年龄的4个具备副高资格的受聘人直接聘任。因此,可用于竞聘的岗位199个(预计)。学校现聘任在专业技术岗位的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资格的人员225人,为确保教学中心地位,设岗时向教学科研单位倾斜,因此,教学科研单位高教系列、辅导员、实验系列的设岗比例按照90%设置,在党政群行政管理岗位及其他辅系列岗位上的副高按照78%设置。具体设岗情况见表1。
(3)中级专业技术岗
中级岗位469个,从副高岗位上落聘26人聘用在专业技术八级上,占用中级岗位,剩余可用中级岗位443个。我校教学单位非高教系列的专业技术人员聘任教学单位专任教师岗需降低一个等级聘任,因此具有副高级非高教系列专业技术职称的13人在教学单位直接聘任在专业技术八级岗位上。现有聘任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具备中级职称的有336人,此次设岗比例为100%,设岗336个。中级岗位按 3:4:3的比例设置专业技术八、九、十级岗位。
(4)初级专业技术岗
学校共设初级岗位19个,此次设岗19个。初级岗位按 1:1的比例设置专业技术十一、十二级岗位
五、岗位聘期时限
2023年 9月 1日—2026年 8月 31日。
六、岗位聘任条件
岗位聘任按照分类管理、公开竞聘、择优聘任的思路和原则进行。各部门、单位制定聘用实施细则,具体聘任时根据实际报岗人数、岗位设置结构比例,申报人按业绩评分排序,择优聘用。以下聘任条件为入门聘任条件。
(一)基本任职条件
所有人员均应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学风教风端正、师德师风高尚、品行端正,具备聘任岗位需要的工作能力、专业知识或职业技能。
(二)其他任职条件
1.应聘专业技术岗位必须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且聘期考核合格。各级岗位任职条件如下:
(1)专业技术二、三、四、七、十级岗位按国家、省和学校现行各系列职务任职资格条件执行。
(2)专业技术五级、六级岗位按照《关于印发<贵州省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基本任职条件指导意见> 的通知》(黔〔2007〕194号)执行。要晋升五级、六级岗位的,必须达到本单位专业技术七级岗位获聘条件。
(3)专业技术八级、九级岗位按照《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中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基本任职条件指导意见> 的通知》(黔人通〔2008〕165 号)执行。要晋升八级、九级岗位的, 必须达到本单位专业技术十级岗位获聘条件。竞聘人员在满足上述各级岗位任职资格条件的前提下,各单位根据学校核定的岗位数量,结合第三聘期(2020年9月1 日—2023年8月31日)工作业绩,综合考虑教育教学、科学研究、 社会服务等方面的成绩和贡献,参考第四聘期工作量计算办法,结合各单位实际情况,制定评分实施细则,进行评分排序,成绩排名靠前者优先聘岗,落聘者高职低聘。
2.应聘管理岗位必须具备较强的大局观念和组织协调能力,熟悉高等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具有奉献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
(1)管理三、四级岗位任职条件按照上级任命文件执行。
(2)管理五、六、七、八级岗位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2019年修订)和《贵州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黔党办发〔2018〕4 号)《九州网页版,九州(中国)官方处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办法》(贵理工党发〔2023〕1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3)管理九级岗位应了解本岗位的工作范围、职责和特点,掌握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理论知识和技能方法;具有一定的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一定的文字、口头表达能力。竞聘管理岗位的人员在满足上述岗位任职资格条件的前提下,由组织部根据学校核定的岗位数量,结合第三聘期工作情况,制定评分实施细则,进行评分排序,成绩排名靠前者优先聘岗,落聘者高职低聘。
七、聘任流程
(一)成立经济管理学院第三轮岗位聘任与考核工作小组(6月 18日)
(二)制发《经济管理学院第四轮岗位聘任与考核工作实施细则》(6月 18日)
(三)个人提出聘任申请,提交竞聘材料(6月19 日-6月21日)
(四)工作小组进行积分核算,打分排序(6 月21日-6月24日)
(五)召开工作小组全体成员会议,推荐拟聘人选并公示(6月24日)
(六)提交党政联席会议审议(6月25日)
(七)拟聘人选名单报学校审批(6月25日)
八、竞聘考核业绩
本次考核与聘任工作原则上以贵理工发〔2020〕126号文件要求为基础标准开展相关工作。补充细则如下:
1.因本人工作业绩偏向教学或本单位教学工作任务不足的,教学工作量及项目成果及服务工作量积分可以互抵,折抵方法为2个教学工作量或项目成果及服务工作量积分折抵1个项目成果及服务工作量积分或教学工作量,但折抵量不超过最低教学工作量或项目成果及服务工作量的一定比例。
2.参照贵理工发〔2020〕126号文件的有关精神,根据工作需要,聘期内在我院管理五、六级工作岗位上的具有副高资格人员,实行双考核,优先聘用专业技术职务。
3.院内教师从事管理岗位工作期间的教学工作量和项目成果及服务工作量,按照贵理工发〔2020〕126号文件中对管理岗位的基本要求进行考核,从事专业技术岗位后,按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量规定要求进行考核。
4.项目成果及服务工作量中的“其他服务积分”根据学院实际情况,做如下补充:
(1)双创工作管理岗按20分/年计分;
(2)学校全局性教学相关重大专项工作,根据学校相关部分制定的实施细则结合学院具体情况,由学院分配计分;
(3)其他未明列的有关其他服务工作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认定后酌情计分。
九、聘期管理
(一)签约
按照法律规定,学校与受聘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聘任合同,并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聘任合同采用贵州省事业单位岗位聘任合同模板。
(二)职务职级发生变化时的合同变更
1.受聘人员在聘期内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晋升的,若晋升岗位类别与现聘岗位类别相同,在有空岗的前提下,可直接补聘;如晋升岗位类别与现聘岗位类别不同,则需等到下一聘期再进行变更。
2.受聘人员在聘期内因各种因素导致专业技术职务等级降低的,聘任在降低之后的岗位上,并与学校签订聘任变更协议。
3.新进人员根据其所具备的资格条件,在有空岗的前提下,即时聘任。
4.受聘人员在聘期内经学校同意脱产参加培训或进修的人员,其工作内容与合同期限可由双方约定或以补充协议的方式明确,脱产期间的待遇根据《九州网页版,九州(中国)官方教师进修培训管理办法(修订)》执行。
十、岗位职责
各类岗位聘期内的工作任务按照法律法规、学校的规章制度以及岗位性质确定,详见附件1《九州网页版,九州(中国)官方第四轮岗位聘任各岗位聘期内的工作任务规定》。聘期内的工作任务是第四聘期内需要完成的最低工作任务,是第五轮岗位聘任的聘任依据。
十一、考核
采取积分制考核,年度考核与聘期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双肩挑岗位及在管理岗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双考核。管理岗位的聘任考核工作由组织部和人事处牵头实施。专业技术岗位中,正高级岗位的聘任考核工作由人事处牵头组织实施;副高级、中级岗位的人员聘任考核工作由各牵头考评单位制定实施细则,
(一)年度考核
年度考核按照国家对事业单位职工年度考核的要求,依据学校年度考核有关办法执行,按自然年度(每年的 1 月 1 日—12月 31 日)考核。
(二)聘期考核
1. 考核内容
聘期考核主要考核聘期内岗位职责履行和工作量积分完成情况,主要参考学校辅导员学年度工作考核结果。
2. 考核程序
(1)个人总结,填写聘期考核表;
(2)工作小组考察受聘人的思想政治、师德师风、岗位职责履行和工作量积分完成情况,提出考核等次建议,报学校岗位设置和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复核后,提交学校岗位设置和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审议;
(3)学校岗位设置和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将考核结果报党委会审定;
(4)公示考核结果。
3.考核结果
聘期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能按照岗位职责完成规定任务,且聘期内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的,则聘期考核为合格;未按照岗位职责完成规定任务,或聘期内有一次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则聘期考核为不合格。
4. 考核结果的使用。
考核结果作为绩效工资分配和第五轮岗位聘任的依据。个人年度工作量完成情况与奖励绩效挂钩。
本细则由经济管理学院第四轮岗位聘任与考核工作小组负责解释和修订。
附件:
1.九州网页版,九州(中国)官方第四轮岗位聘任各岗位聘期内的工作任务规定
2.九州网页版,九州(中国)官方业绩成果及服务工作量积分计算办法
3.第四聘期考核个人工作量统计表
4.经管学院四聘服务工作量积分表
5.九州网页版,九州(中国)官方第四轮岗位聘任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