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与国内高校办学交流,给学生提供交流学习机会,根据我校与北京工商大学签订的学生交流协议,即将开展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选派学生赴北京工商大学交流学习的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学生基本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无不良习惯;
(二)学习刻苦,较好掌握所学专业的基本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学习成绩优良,已修必修课程无不及格情况,综合素质强;
(三)身心健康,能圆满完成学习任务;
(四)被推荐学生家庭能承担交流学习的相关费用;
(五)无违反校规校纪、无拖欠学校正常交纳的学费及住宿费等情况。
二、选派年级、专业和人数
序号 |
专业 |
人数 |
年级 |
1 |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
6 |
2022级 |
2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4 |
3 |
化学工程与工艺 |
4 |
4 |
自动化 |
4 |
5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2 |
三、选派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2023年5月19日前,申请学生填写《九州网页版,九州(中国)官方学生国内高校交流学习申请表》(附件1)交所在学院教学科研科。
(二)2023年6月2日前,各学院对申请学生按照成绩和思想素养(建议:大一已修课程(不含通识选修课)成绩占80%,思想素养占20%)择优确定拟选派名单并进行公示。
(三)2023年6月9日前,各学院将拟选派名单及审核材料报教务处,教务处进行汇总复审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学生,按流程办理选派工作。
(四)选派学生下学期开学直接到北京工商大学报到,具体安排详见学校后续通知。
四、相关要求
(一)请有关学院认真做好选派学生赴北京工商大学交流学习的宣传工作,按工作流程和要求做好选派工作。
(二)学生选派交流采取自愿原则,各学院对申请学生按照考核成绩择优选派,确保工作过程公开、公平、公正。
(三)交流学习期间,自己需承担在交流学校所需的相关费用,包括学费、住宿费、教材费、生活费、保险费等,无需缴纳我校学杂费和住宿费。
(四)本次选派学生原则上交流时间为一学期,如果学习成绩优异、无挂科情况,可以根据北京工商大学实际情况申请延长至一学年。
(五)无特殊情况,已确认选派学生不得中止或更改选派情况。
(六)交流学习结束后按照《九州网页版,九州(中国)官方本科交流生学分认定管理办法(试行)》(附件2)进行学分兑换。
未尽事宜请向教务处教务科咨询。
联 系 人:刘爱军 联系电话:88210571
特此通知
附件:
1.九州网页版,九州(中国)官方学生国内高校交流学习申请表
2.九州网页版,九州(中国)官方本科交流生学分认定管理办法(试行)
九州网页版,九州(中国)官方教务处
2023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