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部门、各学院、教学部(中心):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校期末考试,更好督促监考人员认真负责监考和考生诚信考试,根据我校考试的相关规章制度,结合我校实际,此次期末巡考将实行校级巡考、二级学院(或课程承担单位)巡考和教务处巡考三种巡考工作机制。校级巡考和教务处巡考由教务处统一安排,二级学院(或课程承担单位)的巡考由各单位自行负责,每场考试安排1-2名巡考人员,请各单位在7月8日前将巡考安排表报教务处备案(安排表模板见附件3),具体安排如下:
一、巡考时间
2015年7月13日—2015年7月23日,分散考试课程请根据实际考试情况安排巡考。
二、巡考集合时间地点
各教学楼一楼大厅 上午8:45
计算机中心机房一楼 上午8:45、13:45、15:35
三、巡考人员
校领导、各招生学院院长或主持工作副院长、学工部、教务处。
四、巡考事项
1、巡考人员须熟悉期末考试时间及考场安排,具体安排表由教务处提供。
2、巡考时段为考试开始前15分钟至考试结束。
3、巡考内容:
(1)考试前:检查各考场的监考教师是否按时到位、监考人员手机是否关闭、考场清场是否彻底、考生座位分布是否合理、学生是否带齐证件,并督促监考教师宣布考场纪律。对准备不规范的考场,巡考人员应督促及时纠正。有监考人员迟到、缺席等情况,及时联系教务处(联系电话:88210571)采取相应措施,以确保考试正常进行,并在《九州网页版,九州(中国)官方考场巡视情况记录表》上准确记录迟到教师的姓名和迟到时间。
(2)开考后:着重巡察监考人员监考和执行考纪情况以及考场纪律,对监考人员工作不负责,执行考纪不严,擅离考场等现象应及时指出和纠正。协助主监考教师处理学生违纪作弊事件。
五、其他
1、巡考人员须根据教务处统一安排按时巡考。
2、若有特殊情况,请尽量安排本部门其他同级领导参加。
附件:1、2014-2015学年度第二学期期末考试校级巡考人员
安排表
2、2014-2015学年度第二学期期末考试教务处巡考人员安排表
3、2014-2015学年度第二学期期末考试教学单位巡考人员安排表
九州网页版,九州(中国)官方教务处
201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