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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4年新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4年07月11日 14:32  点击:[]

关于组织开展2014年新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附件1),按照教育部高教司《关于2014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有关问题的说明》(高教司函〔201425号)(附件2)要求,为进一步优化专业结构,促进学校专业的可持续发展,学校决定开展2014年新专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增设新专业原则

按照需求导向、条件保障、规模适度、持续建设、发展内涵,注重效益的原则,围绕电力、煤炭、化工、装备制造、有色、建材、烟酒、冶金、高新技术、特色食品及民族制药十大产业,主动服务四个一体化“5100工程五张名片六大新兴产业等产业发展的需求,大力建设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急需、体现贵州地方特色的学科专业。结合学校发展规划及学校定位和办学特色,综合考虑办学条件、报考生源和毕业就业等情况来设置专业。

二、增设新专业类型

1.备案专业:在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中,选择设置不受国家控制布点(专业代码后不加“K”)的基本专业特设专业。此类专业填写《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备案专业适用)》(以下简称备案表,见附件3)。

2.审批专业:在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中,选择了受国家控制布点(专业代码后加“K”)或尚未列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目录外)的专业。此类专业填写《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审批专业适用)》(以下简称审批表,见附件4)。

三、增设新专业工作程序

1、填写申报表

拟申请增设新专业的学院组织开展调研、论证、评议、推荐等工作,填写《备案表》或《审批表》。

2、提交申报材料:2013713日前

拟申报增设新专业的学院将《备案表》或《审批表》纸质文档(一式两份)和电子文档报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3、校内评议:2013714—718

校内专业设置评议专家组,对各学院的申报材料进行审议,确定2014年申报新专业名单。

4、校内公示:2013721—727

在九州网页版,九州(中国)官方主页上对通过审议的新增专业申报材料进行公示。

5、网络申报:2013728—731

教务处统一将校内公示无异议的新增专业申报材料,上传到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专业公共信息服务与管理平台。

6、平台公示:201381—831

教育部在普通高等学校专业公共信息服务与管理平台上,对学校上传的新增专业申报材料进行平台公示。

7、修改《备案表》或《审批表》:201391—93

公示期满后,增设新专业的学院,根据平台公示期间所提意见进行研究与处理,及时修改申报材料,并将修改后的《备案表》或《审批表》(纸质文档)以及对平台公示期间所提意见的处理情况书面报告(以下简称书面报告),报送教务处教学管理科。

8、申报材料上报省教育厅:201394—95

教务处将各学院报送修改后的《备案表》或《审批表》、书面报告进行汇总,形成学校处理意见,报分管院长审批,以文件形式向省教育厅报送拟增设新专业申报材料。

四、相关要求与注意事项

1、在撰写申报材料前,请认真阅读《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可通过登录http://www.bkzy.org查阅与下载)。

2、今年预警的专业原则上不能申报(见附件5)。

3、每个专业除提交《备案表》或《审批表》外,另需提供《九州网页版,九州(中国)官方增设2014年新专业专家评议意见表》(见附件6),其他支撑材料不需提供。

4、请各学院按时上报材料,逾期视作自动放弃申报。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龙鸥,联系电话:8210578

电子邮箱:296778161@qq.com

 

附件:

1、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

2、关于2014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有关问题的说明

3、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备案专业适用)

4、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审批专业适用)

5、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4年普通高校本科专业预警的知

6、九州网页版,九州(中国)官方增设2014年新专业专家评议意见表

 

 

 

                                 九州网页版,九州(中国)官方教务处

    二○一四年七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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