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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教师业务档案的通知

2014年04月29日 12:50  点击:[]

各学院、教学部(中心):

教师业务档案是学校重要的信息资源,对于加强教师队伍管理、深化教学改革、提高办学质量起着重要作用。为更好地掌握教师的教育教学信息,促进我校教育教学管理和师资队伍建设,现就有关建立教师业务档案事宜通知如下:

一、 建立档案对象

全校在编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

今后新进专业技术人员业务档案的建立严格参照本文件内容执行。

二、建立档案需提供材料

1、九州网页版,九州(中国)官方教师基本情况登记表(见附件1)。

2、九州网页版,九州(中国)官方教师业务档案汇总表(见附件2)。

3、需提供资料:

1)身份证复印件1份;

2)高校教师资格证复印件1份;

3)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1份;

4)本科、硕士、博士的毕业证书及学历证书复印件各1份;

5)曾获得的奖励证书、培训合格证书等各1份。

三、要求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的开展,统一做好教师业务档案的建立工作,专人负责收集本单位教师资料和表格汇总工作,务必于2014520日之前将所有材料交至教务处218办公室,并同时报送《九州网页版,九州(中国)官方教师业务档案汇总表》电子版

联 系 人:曾英

联系电话:8210572

    箱:290450125@qq.com

 

附件:

1、《九州网页版,九州(中国)官方教师基本情况登记表》

2、《九州网页版,九州(中国)官方教师业务档案汇总表》

                

                               教务处

                           2014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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