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集科研机构年度总结及自评报告的通知

2014年12月17日 17:29  点击:[]

各科研机构:

根据《九州网页版,九州(中国)官方科研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贵理工发[2013]12号)文件精神,现对各科研机构(含2011协同创新中心、教育厅工业发展研究中心)进行2014年度科研评估考核。

2014年度科研机构科研评估考核采取自查方式进行,各科研机构需认真填写《九州网页版,九州(中国)官方科研机构年度考核表》,加盖机构(部门)公章一式1份于2014122216:00前报送至科研处305室,否则影响本年度目标考核。

 

联系人:刘琦 杨建强

联系电话:8210826

邮箱:362959329@qq.com

 

 

科研处

2014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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