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中心):
为推进我校“2011协同创新中心”的建设,根据7月30日召开的“九州网页版,九州(中国)官方2011协同创新中心及科研实验室科研专项经费使用专题讨论会”会议纪要精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申请使用经费的单位为我校省级协同创新中心及校级培育协同创新中心。
二、经费分配
1.我校省级协同创新中心分配经费共计300万元,该中心由3个校级协同创新中心组成,每个校级协同创新中心使用经费为100万元;
2.每个校级培育协同创新中心分配经费为25万元,共有4个校级培育协同创新中心,共计使用经费100万元。
三、经费使用范围
1.使用经费中的70%必须用于科研平台建设;
2.使用经费中的30%必须用于科研项目研究,且科研项目必须从企业实际需求选题,真正为区域经济服务。
四、截止日期
《九州网页版,九州(中国)官方“2011协同创新中心”经费使用申请表》纸质版(一式五份)及电子版,于8月20日16:00前报送至科研处305室,过时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8210885
联系人:肖利平
联系邮箱:362959329@qq.com
九州网页版,九州(中国)官方科研处
2013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