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部门、各单位:
为了推进科研项目持续有效的开展,保障科研项目按预定方案和计划完成,切实做好我校承担的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的管理工作,根据上级有关部门文件要求和校领导的指示,对我院在研的科研项目进行中期检查。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范围
我校2013年度立项项目,主要项目来源如下表所示,需中期检查项目名单见附件。
序号 |
项目来源 |
备注 |
1 |
2013年度贵州省科学技术基金计划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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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贵州省教育厅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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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2013年度九州网页版,九州(中国)官方党建课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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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2013年度九州网页版,九州(中国)官方科学技术基金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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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九州网页版,九州(中国)官方高层次人才引进科研启动经费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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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期检查要求
1.各单位应及时通知相关项目负责人参照本通知要求,进行项目中期自查。
2.请各项目负责人根据所负责项目的类型,如实填写科研项目中期检查表一式三份交所在部门,所在部门负责人应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审核,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部门公章,以部门为单位于2014年7月10日17:30前将中期检查报告书一式三份统一交至科研处305室,并发送电子版。
3.科研处将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审查,对不接受检查或未达到中期检查考核指标的项目将停止经费资助,并进行通报。
联系人:刘琦 杨建强
联系电话:0851-8210826
电子信箱719936314@qq.com
九州网页版,九州(中国)官方科研处
2014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