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据贵州省科技厅《关于申报2014年度贵州省科技创新人才团队建设和院士工作站建设项目的通知》精神,2014年度贵州省院士工作站建设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通知要求以学校为单位组织申报,现将申报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有意向的学院、部门及时与科研处联系:
一、申报条件
院士工作站建设项目重点支持具有较强的研发实力、良好的成长性、与院士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的园区及企业,或积极推动产学研合作并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高校和科研院所。申报工作将按照《贵州省院士工作站管理办法(试行)》(见附件1)和《2014年度贵州省科技人才计划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2)的要求严格组织申报。
申请设立院士工作站的单位应具备如下条件:
(一)在贵州省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能为院士进站工作提供必要的科研、生活条件及其它后勤保障;
(二)建有专门的研发机构,拥有水平较高、结构合理的研发团队,具备较强研发能力,有明确的研究方向;
(三)与相关领域1名以上院士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有明确的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项目;
(四)建有省级以上工程中心、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等研发平台和省科技创新人才团队的可优先设立工作站。
二、院士工作站主要工作内容
(一)围绕经济社会发展急需解决的重大关键技术难题,结合企(事)业单位发展方向,组织院士及其团队开展联合攻关,共同申报国家、省项目;
(二)引进院士及其团队的技术成果,在企(事)业单位共同开展转化和产业化,打造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自主品牌,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率;
(三)与院士及其团队共建人才培养基地,联合培养创新型科技人才;
(四)开展产业及企业发展战略咨询和技术指导;
(五)与院士及其团队联合开展高层次学术或技术交流活动。
三、院士工作站的管理
(一)设站单位是工作站的建设与管理主体,原则上要设立“院士工作站管理办公室”,并确保有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做好院士及其团队的科研和生活服务工作,并为每位来黔工作的院士或团队成员配备必要的科研助手。
(二)工作站实行动态管理,有效期限为5年,管理期满向省院士工作办公室(设在省科技厅人事处,是省院士工作站的组织管理部门,负责工作站设立的批准和管理服务)提交总结报告。管理期满仍需要继续设立的,经单位申请,主管部门审核后报省院士工作办公室,审核通过后给予重新认定。
(三)进入院士工作站的院士,以设站单位名义聘请,实行柔性流动和动态管理,其合作时间、合作方式及其他事项,由设站单位和院士按照双方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商定。
(四)加强知识产权和科研成果保护。凡涉及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双方签订协议和责任书,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对违反协议或责任书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当事人责任。
四、申报途径
项目申报实行集中受理,贵州省院士工作站建设由省科技厅统一组织,省属高等院校直接报送省科技厅。
五、申报流程
(一)网上申报
院士工作站建设项目的申报采取网上申报,申报主体为九州网页版,九州(中国)官方。有意向的学院、部门可下载《贵州省院士工作站申请表》(见附件3),自行填写,此表仅供网上申报时使用,不作为申报材料。科研处审查后,会根据此表内容,利用学校注册账号直接登陆申报平台进行在线填报。
(二)在线提交
由科研处完成在线填报后,直接提交省教育厅。申报书填写过程中,出现技术问题,请咨询:省科技信息中心,0851-5869134;业务问题,请咨询:省科技厅科技人才处,0851-5867392。
(三)上报书面材料
在线填报成功后,生成相应的带水印的项目申请书,科研处将装订以上内容和相关附件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非在线(如下载有关报表再填写的电子版文件)打印的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六、申报材料要求
(一)纸质《项目申请书》(由申报平台在线产生)一式三份(纸质封面,平装),有关附件材料复印后单独胶装一份。附件材料未按要求单独胶装的不予受理。
(二)申报附件材料内容及格式要求
1.事业单位法人证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建站单位制定的《院士工作站管理办法》;
3.建站单位近五年来主持的重大项目的合同书复印件(限五项);
4.建站单位在拟与院士合作的领域取得的重大成果证明材料;
5.建站单位与院士签订的合作协议(须有明确的合作内容和双方明确的权力责任说明)。
七、提交贵州省院士工作站申请表的截止时间
报送截止时间:2013年10月22日17:00,过时不予受理。
附件:1. 关于印发《贵州省院士工作站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黔科通〔2011〕67号)
2. 2014年度贵州省科技人才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3. 贵州省院士工作站申请表
联系人:肖利平
联系电话: 8210885
邮箱:362959329@qq.com
九州网页版,九州(中国)官方科研处
2013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