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堂教学是整个教学过程中的最基本环节,是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途径。为了进一步规范课堂教学,提高教学质量,特制定本标准。
一、教师教学准备标准
1、认真备课,有教学大纲、教学日历、教案、讲义、课件等必要的教学文件。
2、应有参考教材,参考教材不少于四本。
2、教学进度安排合理、教学文件规范。
3、教学文件经教研室、学院审核并签字同意。
二、教师教学组织标准
1、上课时必须带教学大纲、教学日历、讲义或课件、教案等教学文件。
2、上课进度基本符合教学日历的进度安排,教学内容反映学科的前沿知识。
3、教学方法得当,能使用多种教学手段,充分调动学生参与互动的积极性。
4、严格执行课堂纪律,课堂纪律井然有序。
5、仪表端庄、举止得体、教态大方。
6、课堂教学注重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三、教学技能标准
1、使用普通话授课,语言表达准确、简洁、流畅。
2、板书清晰规范,内容精炼,布局合理。
3、使用多媒体课件教学,课件文字、图表、声音、动画等符合教学内容需要。
4、将课程教改成果应用到教学活动中。
5、实行CDIO工程教育模式的专业,应结合CDIO工程教育特点,做好课程设计。
四、作业与辅导
1、作业内容紧扣教学内容的重点和难点,能促进学生加深对知识的掌握和理解、提高能力。
2、作业必须及时、认真的批改和讲评。
3、作业需给出成绩并注明批改日期。
4、作业成绩应作为课程成绩的一部分。
5、每次作业批改量不少于学生人数的二分之一。
6、辅导答疑采用集中辅导与个别辅导相结合,可进行书面解答、口头解答和网上解答的方式,适当采用研讨方式。
7、辅导答疑要有针对性,效果好,并做好记录。
五、考核标准
1、考核方式和内容符合课程教学大纲要求。
2、考试课程命题应以教学大纲为依据,以教材为主、参考书为辅,基本覆盖课程内容;试卷的A、B卷试题份量、难易程度、覆盖面相当,试题重复率不能超过30%;试卷需由教研室主任审核并签字和院长(主任)或分管教学院长(主任)批准签字。
3、评卷应严格按照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评分。评阅、装订归档和成绩录入符合有关规定。
4、考试课程的总评成绩一般应由平时成绩和考试成绩组成,平时成绩所占比例一般不超过30%(实践课程比重较大的课程除外);成绩分布应有预测,一般情况下总评成绩90分以上的人数应占总人数的20%以下,不及格率控制在总人数的10%以下,对于有些理论性较强、难度较大的课程不及格率一般不超过15%,班级总体成绩分数分布应呈正态分布。如成绩分布有异常情况,应按教务处有关规定进行整改。
六、考核课程根据大纲要求可采用考试方式或其他方式进行考核,但考核内容应符合教学大纲要求。
七、学校每个学院、教学部(中心)根据本标准制订有针对性的、符合专业或课程特点的课堂教学质量标准,并根据标准进行检查和考评。
八、各教学单位由教研室每学期对每位任课教师组织一次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结果报教务处备案。
九、本标准自颁发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九州网页版,九州(中国)官方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
九州网页版,九州(中国)官方教务处
2014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