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接贵州省法学会通知,为完善和充实省法学会法学法律人才库,现启动推荐贵州省法学、法律人才工作,为方便我校推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1.我校在职在岗教职工,年龄不超过55周岁,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事业心、责任感强;
2.从事政法、执法工作的具有三级以上法律职称、副处级以上职务和较强的法学研究能力;
3.从事法学教育和法学研究工作的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在学科领域有较高造诣,省部级三等奖以上获得者或市、省管专家或一、二级学科带头人;
4.从事律师实务工作的需具有二级以上职称及较强的法律服务能力;
5.被推荐人应是中国法学会会员,尚未入会的,需办理入会手续(入会申请表和附件表格从贵州省法学会网站下载)
二、其他要求
请符合条件的教师,认真填写《贵州省法学会法学、法律人才库人员登记表》(见附件1),并同时填写《贵州省法学会法学、法律人才库人员汇总表》(见附件2);
被推荐人于2013年11月15日16:00前,将《贵州省法学会法学、法律人才库人员登记表》一式2份及电子版、《贵州省法学会法学、法律人才库人员汇总表》电子版报送至科研处305室,过时不予受理。
联系人:肖利平
联系电话:8210885
电子邮箱:362959329@11.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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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