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校直各单位:
现将《关于开展2015年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结合学校实际,将相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程序
申报不接受个人申报,由申报人所在单位进行推荐选拔后上报。
二、报送材料及有关要求
(一)单位推荐报告(1份)
说明单位“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推荐选拔情况,请注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二)相关材料
1.候选人情况一览表一式1份(产业创新类需特别注明);
2.候选人情况登记表(由“人社部百千万人才工程个人信息采集工具 ”软件生成。软件在www.zhichen.com.cn下载)每位候选人1份。
3.电子数据文件。2015年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推荐人选数据文件(由“人社部百千万人才工程个人信息采集工具 ”软件“生成报送”功能生成,文件后缀名为“.RPU”)。
4.有关证书、获奖、论文等佐证材料复印件1套。
(三)材料要求
确保书面表格材料与电子数据文件内容一致,在提供的每份独立附件的首页签字盖章。
三、申报时限
申报材料汇总审核后,请将电子数据文件于4月8日(星期三)之前传入指定电子邮箱;推荐报告、相关材料、佐证材料于4月9日中午12时以前送人事处307办公室。
申报材料不予退还,请申报人员保留底稿,做好备份。
联系人:刘广群
联系电话:0851-8211802 18786750779
电子邮箱:316846023@qq.com
附件:1.《关于开展2015年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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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