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直各部门、各教学(教辅)机构:
学校2017年7月7日下发关于印发《九州网页版,九州(中国)官方高层次人才安家费发放及考核办法(修订)》的通知(贵理工发[2017]99号),根据文件规定达到申领条件的高层次人才于10月进行集中申报。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17年10月20日-2017年10月31日。
二、申报程序
1.申领人如实填写《九州网页版,九州(中国)官方高层次人才安家费申领表》(附件1)、《九州网页版,九州(中国)官方高层次人才科研工作量认定表》(附件2)、《九州网页版,九州(中国)官方高层次人才教学工作量认定表》(附件3)三份表格。
2.申领人将《九州网页版,九州(中国)官方高层次人才科研工作量认定表》(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科技处指定邮箱350857423@qq.com ,将《九州网页版,九州(中国)官方高层次人才教学工作量认定表》(附件3)发送至教务处指定邮箱23273207@qq.com。
3.申领人携《九州网页版,九州(中国)官方高层次人才安家费申领表》(附件1)及相关支撑材料到相应部门进行认定盖章,并将认定后表格交至人事处309办公室。
三.材料认定
1.科技处对《九州网页版,九州(中国)官方高层次人才科研工作量认定表》(附件2)进行认定、汇总并签字盖章。
2.教务处对《九州网页版,九州(中国)官方高层次人才教学工作量认定表》(附件3)进行认定、汇总并签字盖章。
3.管理人员的管理工作积分,科级(含科级)以上人员由组织部进行审核认定,签字盖章;科级以下人员由人事处直接认定。
科研、教学工作量汇总表纸质版材料及电子文档由相关单位交人事处。
联系人:人事处 肖明宇 电话:0851—88211169
科技处 黎应芬 电话:0851—88211076
教务处 杜永强 电话:0851—88210571
附件1、《九州网页版,九州(中国)官方高层次人才安家费申领表》
附件2、《九州网页版,九州(中国)官方高层次人才科研工作量认定表》
附件3、《九州网页版,九州(中国)官方高层次人才教学工作量认定表》
人事处
九州网页版,九州(中国)官方 科技处
教务处
2017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