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直各部门、各教学(教辅)机构: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将国庆节放假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4年国庆节放假安排时间为:10月1日~10月7日放7天假。10月1日(星期三)、10月2日(星期四)、 10月3日(星期五)为法定国庆节假日,10月4日(星期六)、10月5日(星期日)两个公休日照常公休,9月28日(星期日)、10月11日(星期六) 两个公休日调至10月6日(星期一)、10月7日(星期二),9月28日、10月11日上班。
二、各部门、各教学(教辅)机构要切实加强节日期间的安全保卫、值班、保密、防火、防盗和应急管理工作,如遇突发情况,应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
三、学校后勤处要安排好节日期间在校学生的生活,切实保障全校正常供水、供电,加强卫生安全防控工作。
四、请各部门、各教学(教辅)机构将经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的国庆节放假值班表于9月29日前报送到学校办公室行政科509室,并抄送学校保卫处。
特此通知。
2014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