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按照国家开发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系统要求,请各学院按时做好以下工作:
一、组织学生填写续贷声明
为进一步规范生源地助学贷款办理流程,提升国家助学贷款资助育人效果,今年,续贷学生申请助学贷款时,需填写续贷声明,总结、陈述一年来的思想和学习进步情况。各学院应组织有贷款意向的在校学生填写续贷声明。完成截止时间:2018年7月1日。
系统操作方法: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在“贷款申请”功能中提出续贷申请并填写续贷声明,总结、陈述一年来的思想和学习进步情况;学生填写完成并提交后,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登录生源地助学贷款系统(以下简称“生源地系统”),在“贷款处理—续贷声明审核”功能中查看续贷声明内容,并填写审核意见。对内容不实或不符合要求的续贷声明,退回学生重新填写后再次审核。
二、2018年助学贷款工作时间安排
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受理时间为2018年7月3日至9月29日,电子回执录入截止时间为2018年10月10日。对于10月10日仍未办理电子回执的学生,视为贷款学生放弃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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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