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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事务管理工作制度 

发布日期:2017-04-12  来源:   点击量:

第一条 强化思想引领,占领意识形态领域的制高点。作为我校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建设的主要责任部门,信息网络中心要利用校园网络和各个信息化平台多渠道多途径地推广和加强对全校师生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营造校园网络平台浓厚的理想信念氛围,把社会主义价值观的宣传教育融入我校信息化建设的各个平台和网络环境。

第二条 多渠道教育宣传,营造反宗教渗透的氛围。强化网络监管,占领网络舆情的高地,阻断宗教渗透的主渠道。加强对校园网的管理,采取实名制登记方式,专职教师全天监控,坚决阻止宗教信息在网络的蔓延。要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建立健全网络主旋律宣传教育体系,净化校园网络环境,使主流声音在网络上占据引领地位,阻断宗教渗透在网络上的传播渠道。   

第三条 限制不正常的宗教活动,防止和制止不法分子利用宗教和宗教活动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抵制境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进行渗透;

第四条 要在群众中广泛宣传党的宗教政策,深入开展“无神化”的宣传教育;、

第五条 中心同志不信教、不参与宗教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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