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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贵州省2024年度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国学单列课题的通知

时间:[2024-07-27]  来源:


关于组织申报贵州省 2024 年度哲学社会科 学规划国学单列课题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贵州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贵阳孔学堂文化 传播中心贵州省孔学堂发展基金会联合发布的《贵州省 2024 年度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国学单列课题申报公告》文件精神, 为做好我校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类型

国学单列课题是贵州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 以下简 称省课题)的主要类型之一,与年度省课题具有同等学术地 位,主要资助开展对国学发展起促进作用的基础理论问题研 究。

二、管理单位

贵州省社科规划办、贵阳孔学堂

三、课题范围

一)本年度国学单列课题类别分为重大课题、一般课题和 青年课题,公平竞争、择优立项。 申请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 个国学单列课题,请结合自身资格条件、研究兴趣、科研实 力等选择申报。

二)课题类别不同,其资格条件、研究期限、资助额度、


结项要求等也不同,请申请人结合自身资格条件等认真研究。 三)本年度国学单列课题以文、史、哲三大门类为主,鼓 励跨学科或多学科整合资源开展综合研究。但申请人要根据 “靠近优先”原则和自身前期研究基础,选择一个主学科申  报。

四、课题要求

一)课题名称。重大课题的选题名称为最终立项课题及研 究成果名称, 申请人可根据选题,按照聚焦重点问题、突出 有限目标的原则设计研究问题和内容;一般课题、青年课题 的选题名称, 申请人可以参照条目拟定,也可以根据研究兴 趣和学术积累,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范畴内自行设计题目和 研究内容。课题名称的表述要科学、严谨、规范、简明,避 免引起歧义或争议。

二)研究期限。 重大课题研究期限截至 2028 12 31 日;一般课题、青年课题研究期限截至 2027 12 31 日。

三)课题经费。 ①重大课题 45 万元/项、一般课题 30 /项、青年课题 15 万元/项,立项并签订管理合同后拨付 总金额的 50%、 中期检查合格后拨付总金额的 20%、鉴定通 过顺利结项后拨付总金额的 30%;②课题经费有三类拨付(报 销)方式,课题负责人可任选一类:拨付给课题负责人所在 单位,按所在单位科研经费管理制度办理;直接拨付给课题 组,课题组持相关票据到贵阳孔学堂报销;直接拨付给课题


组,不用票据报销,但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缴纳个人所 得税。

四)最终研究成果形式及正文字数。最终研究成果形式包 括专著、译著、工具书和软件等,其中重大课题最终研究成 果正文字数 30 万字以上、一般课题最终研究成果正文字数 25 万字以上、青年课题最终研究成果正文字数 20 字以上。

五、 申报资格

申请人须具备的条件:①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 律; ②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科研经 验,学风优良,近五年内无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③能够承担 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较多前期相关研究成果及独立开展研 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④重大课题的申请人需具有副高 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 职务),一般课题、青年课题 的申请人需具有中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博 士学位;⑤青年课题的申请人及课题组成员的年龄均不得超 39 周岁( 1985 7 22 日以后出生); ⑥课题组成员不 得多于 6 人,且须征得其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 规申报; 申请人可根据课题研究需要,吸收境外研究人员作 为课题组成员;⑦全日制在读硕士和博士研究生不得领衔申 请,但可作为课题组成员。

六、结项规定

一)重大课题


课题组须以课题名义完成下列全部研究任务方可申请 结项,否则视为未完成课题研究任务,不予受理结项申请。 对逾期未提交结项申请的重大课题将作撤项处理,课题负责 人须在接到有关通知后 30 日 内按原渠道将课题已拨全部资 金退回贵阳孔学堂。

1.在国家级权威刊物(《求是》《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 济日报》《中国社会科学》《新华文摘》)或 CSSCI 来源期刊 上发表 3 篇文章。

2.在《孔学堂》杂志上发表 1 篇文章。

3.以第一主办方名义在贵州省内举办全国性学术研讨会、高 端论坛等 1 次,2 个及以上课题组联合举办的,仅按第一主 办方计算 1 次(不分别计算)。本项所指的 “全国性”,主要 包含四个指标:一是会议主题紧扣课题选题,立足学术前沿, 坚持国家需要、国家站位、国家水准,体现 “支撑性”;二 是参会人数 20 人及以上,且半数以上为外省本学科本领域 的知名专家( 国家级人才称号获得者或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 目首席专家),体现 “权威性”;三是宣传媒介既有中央主要 媒体,也有省内外省级主要媒体,且均不少于 2 家,并分别 对会议作出报道,体现 “传播性”;四是会议研讨成果具有 国家水准,且须在会后 15 个工作日 内,将参会专家发言或 会议论文摘登在人民网、新华网、光明网、中国社会科学网 或贵州日报,体现 “应用性”。


4.不低于本公告第五条第( 四)款规定字数的成果 1 份。

)一般课题

课题组须以课题名义完成下列全部研究任务方可申请 结项,否则视为未完成课题研究任务,不予受理结项申请。 对逾期未提交结项申请的一般课题将作撤项处理,课题负责 人须在接到有关通知后 30 日 内按原渠道将课题已拨全部资 金退回贵阳孔学堂。

1.在国家级权威刊物(《求是》《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 济日报》《中国社会科学》《新华文摘》)或 CSSCI 来源期刊 上发表 2 篇文章。

2.在《孔学堂》杂志上发表 1 篇文章。

3.不低于本公告第五条第( 四)款规定字数的成果 1 份。

三)青年课题

课题组须以课题名义完成下列全部研究任务方可申请 结项,否则视为未完成课题研究任务,不予受理结项申请。 对逾期未提交结项申请的青年课题将作撤项处理,课题负责 人须在接到有关通知后 30 日 内按原渠道将课题已拨全部资 金退回贵阳孔学堂。

1.在国家级权威刊物(《求是》《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 济日报》《中国社会科学》《新华文摘》)或 CSSCI 来源期刊 上发表 1 篇文章。

2.在 CSSCI 扩展版来源期刊或 CSSCI 来源集刊以上(含)学


术期刊上发表 1 篇文章。

3.不低于本公告第五条第( 四)款规定字数的成果 1 份。

四)成果质量

课题研究成果须坚持正确方向,符合学术规范,反映当 前国学研究前沿动态,达到相关研究领域先进水平,具有原 创性、标识性和较高的学术创新价值、文化传承意义。

五)结项流程

研究期限截止日期前,课题负责人须严格按最新的贵州 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请结项和重要事项申请变更流 程及结项材料模板相关要求规范准备结项材料,并按程序提 交至贵阳孔学堂申请结项。

七、 申报限定

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 足够时间精力从事课题研究,促进多出优秀成果、杰出人才, 特对本年度国学单列课题作如下限定:

一)申请人同年度只能申请一个国学单列课题,且不能作 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贵州省社科规划课题的申请;课题组 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 2 个贵州省社科规划课题申请;在研贵 州省社科规划课题的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国学单列课 题申请。

二)在研贵州省社科规划课题负责人,不得领衔或参与申 请本年度国学单列课题(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 2024 7


22 日之前的可以申请)。

三)不得通过变换责任单位回避前述( )( 二)条款之 规定;不得将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申报材料以不同申请人 的名义提出申请;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申报材料向

2 类及以上基金项目(课题)提出申请;不得使用与已出版 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提出申请;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 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请 2 类及以上基金项目(课题)结项。

四)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课题有较大关 联的,须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请课题与已承担课题 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

五)凡以博士论文或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申报本年度国 学单列课题的,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课题与论文(研 究报告)的联系和区别, 申请鉴定结项时须提交论文(研究 报告)原件。

六)多人领衔或参与申报的,须明确一人为课题负责人, 且课题负责人只能为 1 人。 申报材料由课题负责人填写并承 担相应责任,未明确课题负责人或课题负责人为 2 人及以上 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

七)《申请书》 “课题设计论证”部分总字数原则上不 7000 字;“研究基础和条件保障”部分前期相关代表性研 究成果限报 5 项,与本课题无关的不得填写,合作者需注明 作者排序。


八)立项后凡以本课题名义发表或出版阶段性成果、最终 成果,均须在显著位置唯一标注 “贵州省 2024 年度哲学社 会科学规划国学单列课题研究成果(课题编号:XXXXX”字 样,且不得同时标注其他基金项目(课题)资助字样。

(九)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本年度国学单列课题 申请:

1.无相关前期研究成果或前期研究成果与所申请课题无关 的。

2.选题不符合本年度《申报公告》基本要求,没有重要研究 价值的。

3. “课题设计论证” 明显简单粗糙或存在抄袭情况的。

4.《申请书》填报内容(包括申请人或课题组成员的基本情 况、前期成果等)不实、弄虚作假,或相关成果存在知识产 权争议的。

5.《活页》中填写作者姓名、单位、刊物或出版社名称、发 表时间或刊期等信息的。

6.2021 7 22 日以来,被终止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或贵州 省社科规划课题的负责人,不得领衔或参与申请本年度国学 单列课题;2019 7 22 日以来,被撤销国家社科基金项 目或贵州省社科规划课题的负责人,不得领衔或参与申请本 年度国学单列课题。

7.未使用 2024 年度《申请书》《汇总表》等申报材料模板的。


8.申报材料(含《申请书》《汇总表》等)存在填写(装订) 错误、不完整、份数缺失、未签字盖章, 以及纸质版和电子 版内容不一致等问题的。

9.申报单位未设有科研管理职能部门的。 10.逾期未寄达或提交申报材料的。

11.其他不符合本年度国学单列课题申请资格条件的。

八、 申报受理

本年度国学单列课题实行网络申报,申请人在线申报的 同时仍需提交纸质版《申请书》3 份,并确保线上线下内容 完全一致。无账号的申请人需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注册个人 账号, 已有账号的申请人直接登录贵州省社科规划课题管理 平台(gzpopss.todcy.cn),在线填写相关信息并检查无误提 交后下载《申请书》,打印签字提交至科技处。

课题申报系统于 2024 7 29 日 09:00 8 23 日 24:00 开放,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待科技处 完成线上审核后,各学院于 8 26 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 科技处 308 室。报送材料包括:《汇总表》1 份、《申请书》 一式 3 份,请用A3 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九州网页版,九州(中国)官方 人文社科项目、成果意识形态审核备案表》纸质版各 1 份(每 个申报项目均需完成备案,否则不予受理)。

有关申报系统及技术问题请咨询金老师 13007817627。

九、诚信纪律


一)申报工作须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 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 申请人须按照《贵州省 2024 年度哲 学社会科学规划国学单列课题申请书》要求如实填写有关内 容,保证无知识产权争议和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存 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 5 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公开通报批评。凡在国学单 列课题申报和评审过程中发现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除按规 定作出处理外,均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二)获准立项后,课题负责人不得变换课题责任单位,在 课题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本公告和管理合同约定 的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最终研究成果形式须与预期成 果一致;获准立项的《申请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 文本。研究成果须先鉴定、后出版,擅自出版者视为自行终 止资助协议,课题负责人须在接到有关通知后 30 日 内按原 渠道将课题已拨全部资金退回贵阳孔学堂。对结项等级为 “优秀”和 良好 的最终研究成果,孔学堂书局享有优先 出版权。

三)申请人不得填报待发表的成果,填报的研究成果应确 保在知网、维普网等知名网站能查询到。填报不实或填报待 发表的研究成果,属科研失信行为,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 定作出处理。

四)课题须在研究期限截止日期前完成研究任务、 申请结


项,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课题负责人须在研究期限截 止日期前至少 2 个月提出申请( 已进入结项流程或清理期的 课题,不再受理延期申请),经批准后可延期一次(最长可 延期 1 ),延期课题鉴定通过顺利结项后,其结项等次只 定为合格等次。延期时间结束后仍未申请结项的,对课题作 撤项处理并公开通报批评课题负责人。课题负责人须在接到 有关通知后 30 日 内按原渠道将课题已拨全部资金退回贵阳 孔学堂。

十、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要认真核实申请人填报的职称、年龄、前期研 究成果、课题组构成等信息。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按《贵州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 国学单列课题管理办法》(黔宣发〔2016〕11 )等文件有 关规定和课题管理合同有关条款执行。如有最新文件规定, 按最新文件规定执行。

三)本年度国学单列课题申报工作和本公告相关条款最 终解释权归贵州省社科规划办和贵阳孔学堂所有。联系人: 刘老师;联系电话:0851—86981446。

联系人:李银凤     联系电话:13984830513




附件:

1.贵州省 2024 年度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国学单列课题指南

2.贵州省 2024 年度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国学单列课题申报汇 总表

3.九州网页版,九州(中国)官方人文社科项目、成果意识形态审核备案表




九州网页版,九州(中国)官方科技处 

2024 7 26 日


上一条:关于组织申报贵州省2024年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年度课题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组织学习《贵州省科研诚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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