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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增补申报2023年度全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时间:[2024-04-09] 来源:
关于增补申报2023年度全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 发布人 [李银凤] 发布部门 [科技处] 发布时间 [2024-04-09 09:23] 各学院、各部门: 按照省教育厅相关通知及要求,为统筹做好我校“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省级补助资金”资助项目实施工作,现启动2023年度全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增补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范围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聚焦贵州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现实问题和紧迫需求,推动新时代贵州哲学社会科学高质量发展,为谱写多彩贵州现代化建设新篇章提供有力的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项目申请者根据《选题指南》(附件3)列出的研究方向范围,结合自身学术专长和研究基础开展选题研究,选题名称不得自行修改或添加(删减)内容。项目研究可选择不同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开展,但必须紧扣选题主题。 二、申报要求 (一)申请人必须是我校在职在岗教学、科研人员,并须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贵州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各项管理规定; 2.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一定的学术造诣和科研经验,社会责任感强、学风优良,近五年内无不良科研记录; 3.须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严谨的科学态度,具有独立开展和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水平和时间,作为项目的实际主持者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二)本次申报中,项目申请人和项目参与人只能参与申报一个项目,不能再作为其他项目组成员参加申报;课题组成员均不得多于5人(含课题负责人),且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已获得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资助的项目或其中的子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在研的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含基地项目)负责人,不得参加本次项目申报。 (三)项目申请人必须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价值取向、研究导向,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保密规定。项目申请人应根据选题指南提出的重点研究范围,结合研究专长和实际情况开展研究,更好服务推动贵州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 (四)申请人所在学院要对申请人、课题组成员的政治和业务素质以及有关报送材料等进行审查把关。凡有弄虚作假、重复申报、抄袭剽窃等违规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5年申报资格,并予以通报,记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三、研究期限 自立项之日起一年内完成。 四、组织形式 (一)立项评审。本次项目不限额申报,资助经费每项2万元,所有申报项目经由校内初评后推荐10项上报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立项。 (二)考核指标。所有立项项目须至少完成下列研究任务其中之一,方能申请参加结项评审。 (1)研究成果获贵州省委省政府组成部门或各市州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1次(排名第一);或研究成果提出的理论观点、政策建议等获得贵州省委省政府组成部门(包括各市州党委政府)认可采纳,并提供认可采纳证明,取得一定咨政、社会或经济效益(排名第一)。 (2)在《贵州日报》《当代贵州》发表理论文章1篇及以上。 (3)在北大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相关学术论文1篇及以上。 (4)在复合影响因子为0.8及以上(以中国知网查询为准)的期刊发表相关文章2篇及以上。 (5)在复合影响因子为0.5-0.79(以中国知网查询为准)的期刊上发表相关文章3篇及以上。 (6)出版相关学术著作一部。 (三)最终成果。课题研究成果必须是项目负责人为第一署名人、我校为第一署名单位的成果,其中论文类成果必须见刊;著作类成果必须出版;咨询报告类成果须有采纳单位的证明材料,并详细注明采纳内容和实际价值。同时最终研究成果应保证不存在署名及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并在显著位置唯一标注“贵州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资助+合同编号”字样,不得同时标注其他基金项目(课题)资助字样。经省级及以上智库报送的决策研究成果(含咨政报告、内参),若不能标注课题信息,经报送机构出具课题信息成果证明并经专家评审认定后,可认定为课题研究成果。 五、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于2024年4月17日前将本单位申报材料统一提交科技处,各部门的老师请到学科专业归属学院进行申报。报送材料包括:《申请书》一式3份,《汇总表》1份,《九州网页版,九州(中国)官方人文社科项目、成果意识形态审核备案表》1份(每个申报项目均需完成备案,否则不予受理)。以上材料电子版压缩后发送至邮箱:397655034@qq.com,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李银凤 联系电话:0851-881266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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