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动态 |
通知公告 |
|
| |
关于评选表彰2023年度科研工作先进集体、 先进个人、优秀科研管理工作者的通知时间:[2024-05-29] 来源:
关于评选表彰2023年度科研工作先进集体、 先进个人、优秀科研管理工作者的通知 发布人 [李银凤] 发布部门 [科技处] 发布时间 [2024-05-29 21:50] 各学院、研究院(中心): 为进一步激发广大教职工开展科学研究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表彰在科研及科研管理工作中做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提高自主创新和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提升学校学术地位和社会影响力,现决定开展2023年度科研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优秀科研管理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方式 1. 科研工作先进集体需为纳入校内科研工作目标绩效考核的单位,以单位自荐方式; 2. 科研工作先进个人、优秀科研管理工作者需为在职在编人员,经个人申报、所在单位推荐。 二、评选条件 (一)科研工作先进集体 2023年度科研到账经费或国基立项任务完成,且2023年度科研到账经费全校排名前五。 (二)科研工作先进个人 1. 基本条件 政治立场坚定,学风端正,德才兼备,2023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能持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2. 科研业绩条件 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获2023年度省部级科研成果奖(第一单位); (2)国务院、省政府津贴获得者,入选2023年度贵州省高层次创新型人才(百层次),贵州省青年科技奖获得者,贵州省优秀科技个人(集体)奖等; (3)2023年度获批国家级项目立项; (4)2023年度科研到账经费个人排名全校前十; (5)获2023年度省级及以上学会、协会表彰或奖励等; (6)2023年省级科技创新人才团队负责人、省科普基地负责人等。 (三)优秀科研管理工作者 1. 基本条件 政治立场坚定,作风正派,热爱科研管理工作,德才兼备,2023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2023年度科研管理工作时间满6个月。 2. 科研管理工作业绩条件 所在学院2023年度科研工作目标绩效考核排名全校前五,且科研到账经费任务完成的分管科研工作的负责人或科研秘书(1个学院1个名额,向基层人员倾斜)。 注:以上涉及排名的,可与项目与平台管理科(知行楼308室)联系查询。 三、工作安排 (一)材料报送 各推荐单位于2024年6月3日中午12点前报送:《2023年度科研工作先进集体审批表》《2023年度科研工作先进个人、优秀科研管理工作者审批表》(附件1、2)和《2023年度科研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优秀科研管理工作者推荐汇总表》(附件3)纸质盖章版、党政联席会会议纪要纸质版、科技处不掌握的相关证明材料(一式一份)至科技处项目与平台管理科(知行楼308),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二)科技处审核拟定评选名单 科技处审核,召开部门办公会后,拟定评选名单。 (三)校内公示 科技处对评选名单进行校内公示,公示时间:三个工作日。 (四)表彰 评选名单报分管校领导同意,表彰。 四、联系人 联系人:肖 念 联系电话:15922113800 电子邮箱:1753720025@qq.com 附件:1. 2023年度科研工作先进集体审批表 2. 2023年度科研工作先进个人、优秀科研管理工作者审批表 3. 2023年度科研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优秀科研管理工作者推荐汇总表 4. 关于评选表彰2023年度科研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优秀科研管理工作者的通知 科技处 2024年5月29日 附件资料 附件2.2023年度科研工作先进个人、优秀科研管理.docx 附件3.2023年度科研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优秀科研管理工作者推荐汇总表.docx 关于评选表彰2023年度科研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的通知.docx
上一条:关于组织申报贵州省2024年度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四大文化工程”研究部分专项课题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组织申报贵州省2024年度艺术科学规划课题的通知 【关闭窗口】 |
版权所有:九州网页版,九州(中国)官方马克思主义学院 地址:贵州省贵安新区党武镇博士路 邮编:550003 电话:0851-822064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