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评估中心)根据《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课程评估的通知》,各学院(中心)积极组织开展课程评估工作,校院两级督导、课程负责人担当履职,各学院(中心)教务科主动配合,截止目前,2023-2024学年秋季学期33门初评课程的自评报告已全部交齐,已顺利完成课程评估第一阶段课程自评工作。
据了解,本次课程评估分为初评课程、复评课程和持续改进课程有效性评价三个类型。初评课程是指首次被抽取评估的课程,复评课程是指上一轮评估等级为“不合格”的课程,持续改进课程有效性评价是指上一轮评估等级为“合格”的课程,针对于评估结果中的弱项展开的持续性改进有效性评价。初评课程评估分为课程自评阶段、专家评估阶段、学校大组评审阶段、评估结果公示阶段、学院(中心)制定整改方案阶段、评估工作总结阶段六个阶段,截止目前,参加2023-2024学年秋季学期课程评估的33门初评课程的自评报告已全部交齐,接下来,课程评估将进入专家评估阶段。
一审:夏黄晶
二审:魏节敏
三审:邵 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