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党政群各部门、校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激发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不断改进教学、管理和服务质量,推动我校教学、管理和服务水平的持续提升,经学校研究决定组织开展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一)优秀教师的评选对象为教龄五年(含五年)以上,且在我校任教满3年的在编在职专任教师。已获得国家级或省级优秀教师、教学名师荣誉称号的教师不参加评选。
(二)优秀教育工作者的评选对象为在我校工作满3年的在编在职管理、服务工作者。已获得国家级或省级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教师、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的教师不参加评选。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教师
1.思想政治素质高,热爱学生,师德高尚,恪尽职守,甘于奉献。
2.注重知行合一,因材施教,教学能力强,教学效果好;积极承担教学任务,近三年面向本科学生教学工作量不少于年均288学时;积极进行教学改革与创新,成绩显著;积极指导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坚持利用课余时间为学生答疑解惑,深受学生欢迎,近3年每年学生学评教系统评分在90分及以上,是学生的良师益友。
3.治学严谨,学风端正,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积极开展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工作,注重科研与教学的结合。
4.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且至少有1次为优秀,无教学事故。
5.近三年参与完成(排名在前三名,含主持)一项厅级及以上项目,或主持一项校级项目;公开发表论文2篇。
(二)优秀教育工作者
1.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工作作风良好,纪律严明,敬业爱岗,无私奉献,全心全意为教职工和学生服务,努力做到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深受师生好评。
2.有先进的管理、服务理念,认真钻研管理、服务业务,探索管理、服务工作的规律;能自觉运用科学、民主的方法创造性地开展管理、服务工作,在管理、服务规范化和现代化方面取得比较显著的成绩。近3年公开发表教育管理、服务方面论文1篇。
3.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且至少有1次为优秀。
三、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根据本通知要求组织开展“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推荐工作。优秀教师由各教学单位推荐;优秀教育工作者由各单位推荐。按单位人数5%的比例推荐候选人(四舍五入),不足1名的单位可推荐1名候选人,推荐的候选人应符合评选条件。
(二)各部门推荐的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候选人的书面材料由教师工作处统一在网上公示、投票,充分听取教职工和学生的意见。
(三)参评人须如实填写《九州网页版,九州(中国)官方优秀教师审批表》或《九州网页版,九州(中国)官方优秀教育工作者审批表》,经参评人所在单位初审、填写推荐意见并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送。凡申报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评选资格,且连续三年不得申报“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所在单位连续三年不得推荐教师参加“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
(四)各单位于2017年7月10日前将本部门推荐人选以下材料经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教师工作处319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280515957@qq.com:
1.《九州网页版,九州(中国)官方优秀教师审批表》
2.《九州网页版,九州(中国)官方优秀教育工作者审批表》
3.《九州网页版,九州(中国)官方优秀教师推荐汇总表》
4.《九州网页版,九州(中国)官方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汇总表》
5.其他证明材料(申报人近三年科研申报书、结题证明、公开发表论文、教学任务书复印件,复印件需要部门审核人签字盖章)
6.挂网材料(个人事迹字数不超过300字,生活照片尺寸大小为600*400)
附件:1、《九州网页版,九州(中国)官方优秀教师审批表》
2、《九州网页版,九州(中国)官方优秀教育工作者审批表》
3、《九州网页版,九州(中国)官方优秀教师推荐汇总表》
4、 《九州网页版,九州(中国)官方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汇总表》
5、《挂网材料模板》
(联系人:刘老师 0851-88211120)
九州网页版,九州(中国)官方
2017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