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州网页版,九州(中国)官方2012年度考核实施方案
为做好我校2012年度考核工作,根据《贵州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黔人通〔2001〕132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 考核原则
年度考核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办法,按照规定的权限、条件、标准和程序进行。
二、 考核对象
参加筹建工作,现已调入或公开招聘到我校,未参加原单位2012年度考核的工作人员。请各部门于3月27日前将考核人员名单报学校人事处。
三、 考核内容和标准
1、 考核内容
年度考核的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政治思想表现和工作实绩。
2、 考核标准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考核确定各等次的基本标准是:
优秀:拥护和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令、各项规章制度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廉洁奉公,责任心强,爱岗敬业,工作勤奋,精通业务,工作成绩突出。
合格:拥护和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令、各项规章制度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廉洁奉公,工作积极,熟悉业务,能履行岗位职责,能完成工作任务,工作中无失误或责任事故。
基本合格:能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工作责任心、组织观念、履行岗位职责一般,能基本完成工作任务,在工作中有失误。
不合格:政治业务素质较差,不熟悉业务,不善于学习,难以适应工作要求;组织纪律性较差,工作责任心不强,不能完成工作任务;在工作中犯有严重错误,或者造成严重失误或严重事故。
四、 考核程序
由于筹建工作特殊情况,此次年度考核以筹建期间各工作组为单位开展。
1、筹建期间各工作组成立考核小组,组长由工作组负责人担任,特殊情况另行确定。
2、个人总结。工作人员按照考核内容,对照岗位职责,总结自己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年度工作目标的情况,写出书面总结或述职报告,填写《贵州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3、民主评议。在个人总结的基础上,进行民主评议。
4、综合评价,确定等次。考核小组综合职工有关情况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等次意见。优秀等次的人数控制在本单位参加考核实际人数的10%以内。
5、审核。学校对考核小组提出的评议意见和考核等次进行综合评议审核。
6、公示。初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必须在本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中有争议的人员,学校(考核小组)要查清情况并依据事实,重新审核确定考核等次。
7、反馈。考核小组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人,由被考核人签名认可。被考核人对考核结果如有异议,可在接通知之日起5日内向考核小组长或人事处申请复核。
8、送审备案。人事处对年度考核工作进行总结,并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报送考核结果和考核材料,审核备案。
考核的组织工作,在学校领导下,由人事处组织实施,其他未尽事宜按黔人通〔2001〕132号文件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