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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校第五批“贵州省高层次人才服务绿卡”申办工作的通知

2016年06月01日 17:28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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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校第五批“贵州省高层次人才服务绿卡”申办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教学部)、校直各单位、各部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我省高层次人才各项优惠政策和便利服务,根据省人社厅《关于贵州省高层次人才服务绿卡办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5]198号)要求,按照省教育厅部署,现启动我校第五批高层次人才服务绿卡(以下简称绿卡)申办工作。相关事宜如下:

一、绿卡申办及发放范围

“绿卡”实行分类申办管理:

1A类《服务绿卡》发放范围:引进和本土培养的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的前2位完成人。

2B类《服务绿卡》发放范围:引进和本土培养的长江学者,国家“千人计划”和“万人计划”入选者,中科院“百人计划”入选者;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国家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入选者、“香江学者计划”人选;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一等奖获得者第36名及二等奖获得者前三名,中华技能大赛优秀奖获得者;国家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的首席科学家、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核心技术专家,国家重大科研项目、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首席科学家、主要负责人或核心技术专家;世界500强企业高层管理人才,在贵州落地的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的负责人;管理期内的省核心专家。

3C类《服务绿卡》发放范围:管理期内的省管专家,引进和本土培养的具有学历学位的博士,正高级职称人才及其他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

二、申报材料内容

申请绿卡的高层次人才需提交下列资料:

1.《贵州省高层次人才服务绿卡审核认定申报表》(见附件1)一式四份(不得随意更改格式,严格控制为两页,正反打印),个人申报表格需按照申报类别和汇总表编号统一命名,即“绿卡类别-汇总序号-姓名”;

2. 申报人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1份;

3. 申报人最高学位证书复印件1份;

4.省人社厅同意聘用(调动)批复文件复印件1份;

5.申报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正反面复印在一页纸上);

6.其他材料:职称资格证书、专家证书、培养对象证书及聘任证明、获奖证明等材料复印件一份(如无,可以不提供)

    7.请直接在表上粘贴免冠一寸白底彩色照片,同版电子照片按照申报类别和汇总表编号统一命名,如“C-1-李某”(发往指定电子邮箱)。

1-6类材料请严格依序排列整理一并提交。

三、申报程序及时间安排

1.申报个人向所在单位提交申报材料;

2.申报人所在单位汇总初审,并填写《贵州省高层次人才审核认定汇总表》(见附件2);

3.各单位汇总申报材料后,请于615日(星期三)下午15:00前将全部申报材料(含电子版)报校人事处307办公室;

4.人事处汇总初审;

5.人事处报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审批;

6.省人社厅制作、发放绿卡。

四、绿卡的具体作用,请参见《贵州省高层次人才服务指南》(见附件3)。

五、请各单位及时通知相关符合申报条件的高层次人才积极申报,并严格按时间要求报送申报材料,逾期将不再受理。

 

附件:

1.贵州省高层次人才服务绿卡审核认定申报表

2.贵州省高层次人才服务绿卡审核认定汇总表

3.贵州省高层次人才服务指南

4.《关于贵州省高层次人才服务绿卡办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5]198号)

联系人:刘广群

联系电话:0851-88211802

电子邮箱:316846023@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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