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层次人才申领2016年下半年40%安家费的通知
校直各部门、各教学(教辅)机构:
根据学校《九州网页版,九州(中国)官方高层次人才安家费发放考核办法》(贵理工发[2014]60号)文件相关规定,达到申领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可于本月进行集中申报。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16年10月17日-2016年10月28日。
二、申报程序
1.申领人如实填写《九州网页版,九州(中国)官方高层次人才安家费申领表》(附件1)、《九州网页版,九州(中国)官方高层次人才科研工作量认定表》(附件2)、《九州网页版,九州(中国)官方高层次人才教学工作量认定表》(附件3)三份表格。
2.申领人将《九州网页版,九州(中国)官方高层次人才科研工作量认定表》(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指定邮箱350857423@qq.com ,将《九州网页版,九州(中国)官方高层次人才教学工作量认定表》(附件3)发送至教务处指定邮箱23273207@qq.com。
3.申领人携《九州网页版,九州(中国)官方高层次人才安家费申领表》(附件1)及相关支撑材料到相应部门进行认定盖章,并将认定后表格交至人事处307办公室。
三.材料认定
1.科研处对《九州网页版,九州(中国)官方高层次人才科研工作量认定表》(附件2)进行认定、汇总并签字盖章。
2.教务处对《九州网页版,九州(中国)官方高层次人才教学工作量认定表》(附件3)进行认定、汇总并签字盖章。
3.处级以上管理岗人员的管理工作由组织处认定,科级以下管理人员的管理工作由人事处进行认定(科级每年考核合格认定8分,处级每年考核合格认定9分,厅级每年考核合格认定10分)。
科研、教学工作量汇总表纸质版材料及电子文档由相关单位交人事处。
联系人:人事处刘广群,电话085188211802;科研处黎应芬,电话0851888211076;教务处杜永强,电话085188210571。
附件1、《九州网页版,九州(中国)官方高层次人才安家费申领表》
附件2、《九州网页版,九州(中国)官方高层次人才科研工作量认定表》
附件3、《九州网页版,九州(中国)官方高层次人才教学工作量认定表》
人事处
九州网页版,九州(中国)官方 科研处
教务处
2016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