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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高层次人才申领2016年下半年40%安家费的通知

2016年10月17日 12:43  点击:[]

关于高层次人才申领2016年下半年40%安家费的通知

 

校直各部门、各教学(教辅)机构:

根据学校《九州网页版,九州(中国)官方高层次人才安家费发放考核办法》(贵理工发[2014]60号)文件相关规定达到申领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可于本月进行集中申报。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161017-20161028日。

二、申报程序

1.申领人如实填写《九州网页版,九州(中国)官方高层次人才安家费申领表》(附件1)、《九州网页版,九州(中国)官方高层次人才科研工作量认定表》(附件2)、《九州网页版,九州(中国)官方高层次人才教学工作量认定表》(附件3)三份表格。

2.申领人将《九州网页版,九州(中国)官方高层次人才科研工作量认定表》(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指定邮箱350857423@qq.com ,将《九州网页版,九州(中国)官方高层次人才教学工作量认定表》(附件3)发送至教务处指定邮箱23273207@qq.com

3.申领人携《九州网页版,九州(中国)官方高层次人才安家费申领表》(附件1)及相关支撑材料到相应部门进行认定盖章,并将认定后表格交至人事处307办公室。

三.材料认定

1.科研处对《九州网页版,九州(中国)官方高层次人才科研工作量认定表》(附件2)进行认定、汇总并签字盖章。

2.教务处对《九州网页版,九州(中国)官方高层次人才教学工作量认定表》(附件3)进行认定、汇总并签字盖章。

3.处级以上管理岗人员的管理工作由组织处认定,科级以下管理人员的管理工作由人事处进行认定(科级每年考核合格认定8分,处级每年考核合格认定9分,厅级每年考核合格认定10分)。

科研、教学工作量汇总表纸质版材料及电子文档由相关单位交人事处。

联系人:人事处刘广群,电话085188211802;科研处黎应芬,电话0851888211076;教务处杜永强,电话085188210571

 

附件1、《九州网页版,九州(中国)官方高层次人才安家费申领表》

附件2、《九州网页版,九州(中国)官方高层次人才科研工作量认定表》

附件3、《九州网页版,九州(中国)官方高层次人才教学工作量认定表》

 

                               人事处

九州网页版,九州(中国)官方 科研处

             教务处

                  2016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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