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中心):
按照贵州省教育厅《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新设专业合格评估工作方案(试行)》(黔教函[2019]590号)要求,每年10-11月将会对全省普通高等本科院校(含独立学院)当年首次有毕业生的新专业开展专业评估。为了更好的迎接省教育厅的评估,学校按照评估程序安排,现对2023年首次毕业生的新专业开展校内自评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估专业
序号 |
专业名称 |
专业代码 |
学位授予门类 |
修业年限 |
1 |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 |
080206 |
工学 |
四年 |
2 |
地质工程 |
081401 |
工学 |
四年 |
3 |
休闲体育 |
040207T |
教育学 |
四年 |
4 |
网络空间安全 |
080911TK |
工学 |
四年 |
二、评估内容
新专业合格评估标准包括:建设目标与培养方案、教学资源及利用、教学过程与管理、课外培养及培养效果等5个一级指标,15个二级指标,29个观测点(见附件1)
三、自评程序与时间安排
(一)专业自评
由参评专业,按照评估标准对参评专业进行全面自查、自建,形成新专业合格评估自评报告,并准备有关支撑材料(参见附件2)。 (完成时间: 12月15日)
(二)新设专业合格评估校内评审会
由教学质量评估监控中心负责组织,组织专家对参评专业进行现场评审。现场评审主要听取学校新专业建设情况汇报、查阅专业自评报告和支撑材料,对照指标体系,提出整改建议。(完成时间: 12月22日)
(三)整改和迎评
参评专业根据专家意见,制订整改措施,积极整改,整改后的自评报告和支撑材料报教学质量评估监控中心,并做好迎接省教育厅评估的准备。
四、材料提交要求
参评专业于12月15日前将专业自评报告和支撑材料PDF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149023810@qq.com
教学质量评估监控中心
2023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