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切实保证工程实训教学质量,对有关教学质量检查评议工作规定如下:
(一)定期听取学生意见,评议实训指导老师:
1、每学期实习结束前由教学工作委员会召开学生调研会,听取并收集学生对工程训练中心的意见。
2、根据学生对工程实训的思想体会对指导老师进行综合评价。
3、不定期采取学生座谈会或问卷调查(不记名)的方式征询学生对工程训练中心和指导老师的意见和建议,推荐最佳实训指导老师。
(二)安排实训管理人员检查教学环节,每学期由教学督导组对金工实习、电工实习、基础工程实训等各教学环节实际情况进行随机抽查,并填写《九州网页版,九州(中国)官方工程训练中心教学环节现场抽查记录表》。
(三)教学督导组不定期检查各教学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并给被抽查的指导老师评定等级(分好、较好、较差、差 四级),填写记录表。
(四)定期听取指导老师的意见。
(五)必要时,由中心组织专家组对工程实训教学质量进行全面的检查评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