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30日下午14:00,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组织涉化单位分管实验室领导、实验室主任及相关人员在知行楼420会议室召开实验室安全专题工作会。为贯彻落实2024年4月29日校园安全综合治理工作会议的要求,压实各相关单位安全责任、做好实验室安全排查与防控,针对实验室安全存在的隐患(特别是酝知楼、含光楼实验室的各项安全工作)和各相关单位在实验室安全管理方面的诉求,进行专题研究。
会上,涉化单位分别就本单位实验室五一节前实验室安全检查及工作进行汇报,针对本单位实验室运行与管理存在的现实问题和亟需校级层面解决的问题进行了交流,着重讨论了目前各学院部分实验室消防设施配备问题(灭火沙配置不全或配置型号不对、灭火毯配置不齐)、特种仪器设备管理与培训问题、含光楼部分水电和排放系统改造问题、大型仪器设备管理方面的问题及其他的一些实验室安全隐患问题。
针对各单位反馈的实验室安全隐患情况,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1.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牵头再次对学校各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灭火沙、灭火毯)或更换或增补情况进行统计;
2.针对材料与能源工程学院危险废物暂存间建设问题:因目前学校暂无专项建设资金,且2023年8月搬迁时让建设而学院没有建设(当时学院说没有建设地点),建议由学院自筹建设资金进行建设。
3.二级学院是实验室安全责任的主体,各单位要切实加强进出实验室的师生安全教育与培训,提高师生安全风险防范的能力;
4.针对大型仪器设备共享问题,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牵头开展专项调研;针对仪器设备的培训问题,在调研的基础上,协同教师工作处进一步完善教师培训。
5.各学院对含光楼的通风和排风需求进行统筹规划,在前期摸底基础上,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牵头将项目工程预算和建设需求上报学校研究。
6.针对含光楼科研实验室存在的安全管理、运行维护、水电改造、室内装修、公共区域和外来人员监管等问题存在相关职能部门职责不清、界限不清、工作交叉的情况,下一步将由学校层面统筹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专题研究。
会上,安艳玲校长作出要求指示,针对实验室安全各二级单位要切实落实好各项工作:一是抓好主体责任落实,按照“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做好实验室各项工作的履职履责;二是抓实实验室的日常管理和过程管理,做好各类危险化学品的领用、使用、存储和处理的过程管理;对实验前、实验中、实验后的各项安全做好过程管理;三是抓好重点区域、重要环节的安全风险防范,尤其加强管制类药品的双人双锁管理,特种仪器设备(压力容器、气瓶等)的安全监管;四是针对关键人群抓好实验安全的培训演练与警示教育,形成培训机制,提升师生的安全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五是抓好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抓细抓实实验室平时的各项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