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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实验室安全检查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年03月20日  作者:  编辑:苏凡竣  文章点击量:

各学院(中心、研究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教科信厅函〔2023〕5号)和《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高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附件1)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部署,近期学校将开展全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校各级各类教学、科研实验室或实验场所、危险品储存处置场所,特别是依托学校建设的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协同创新中心等。

二、总体要求和工作重点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要求抓紧抓实做好实验室安全检查的相关工作。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原则,“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重点对学校、二级单位、实验室三级联动安全管理责任体系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在自查和上次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是否做到责任、措施、时限、资金和预案“五落实”;建立健全事故应急处置制度和应急工作规范的落实情况,特别是是否制定了符合实际、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应急演练的情况。

三、具体工作安排

(一)自查自纠阶段(320日-327日)

(1)各二级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规范》要求做好部署动员,研究制定安全检查与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并参照《高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附件2),组织开展本单位各类教学科研实验室及相关场所全面检查和自查。

(2)各二级单位应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对隐患进行及时整改,能立查立改的要立即整改,做好整改记录,对短期无法整改的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确保整改经费落实到位,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做好安全防范措施。要求所有隐患整改做到闭环管理,整改不到位坚决不销账。

(3)各二级单位于3月27日前将《九州网页版,九州(中国)官方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附件3)和本单位《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附件4)上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实验室管理科吉老师处(行政楼331室)电子邮箱:42452040@qq.com,学校根据各相关教学科研单位自查整改和各校区现场抽查情况,汇总撰写2023年学校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3月31日前上报省教育厅。

(二)学校现场检查阶段(3月28日)

学校将采取多种形式,由校外专家、校实验室安全督导组和相关职能部门组成检查组对两校区各相关教学科研单位实验室进行安全抽查督查,现场查阅各单位实验室体系落实情况,安全检查记录、危险化学品管理台账、特种设备操作规程等材料,并对照省教育厅对春季开学部分高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通报反馈情况,举一反三。如:(1)实验室是否存在实验室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实验室准入制度不完善的情况;(2)是否在院级层面建立危险源分布清单;(3)是否实验室及相关场所存在部分消防设施过期未更换的情况;(4)实验室紧急喷淋装置是否使用规范;(5)危险化学品暂存室是否存在超量存放的情况,易制毒、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是否按规定进行双人双锁专人管理,是否存在与普通化学试剂混放的情况等。(6)特种仪器设备(高压灭菌器)使用是否按规定向主管部门进行使用等级备案,操作人员是否有未持专业培训操作证等问题。

针对实验室用电安全方面,各单位要加强对实验室内超期服役的老旧设备加强监管,及时报废处理;自查实验室是否使用老化的线缆、多个接线板串联供电;长期不用设备是否切断电源,对于不能断电需24小时运行的特殊设备,是否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电器设备是否配备空气开关和漏电保护器,大功率仪器(包括空调等)是否使用专用插座(不可使用接线板)。

各单位要针对自查与抽查中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到位,落实严防严管严控措施,检查发现隐患按照学校隐患整改流程和要求进行整改。

(三)整改提升阶段(4月10日前)

(1)各相关教学科研单位要以此次检查为契机,针对发现安全隐患,深刻剖析问题根源,做好隐患整改工作,通过以查促改、以查促建、举一反三,持续抓好本单位实验室安全各项工作。

(2)各相关教学科研单位应及时归纳整理相关材料,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的要求,收集完善责任体系、安全制度(实施细则、操作规程)、教育培训(应急演练)、安全检查、隐患整改等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档案,做好随时接受上级部门检查的工作准备。

(四)迎接教育现场检查阶段(4月底前

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以“四步两直”的方式开展现场抽查,检查程序包括听取情况汇报、查阅相关资料、实施现场检查、检查意见反馈等。省教育厅进校检查具体安排根据上级现场检查要求另行通知,各教学科研单位、实验室应积极配合。

(五)整改总结阶段(5月至11月)

根据省教育厅书面反馈问题及整改要求,各相关教学科研单位开展问题举一反三和整改总结。学校将于11月底前按照教育厅要求完成学校实验室安全整改总结相关材料上报。

四、组织实施

1.2023年高等实验室安全检查相关工作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牵头负责具体组织安排,各相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协同。各相关教学科研单位为具体组织实施单位,部署落实本单位实验室检查工作。

2.实验室安全检查和整治是落实《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的重要举措,各职能部门、教学科研单位务必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各时间节点认真组织实施,避免搞形式、走过场。对此次工作不重视、落实不力,给学校造成影响的将严肃追责。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3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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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快速

九州网页版,九州(中国)官方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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