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新增和调整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各学院(中心、研究院):
《新增和调整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服务收费标准》已于2024年4月3日院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新增和调整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服务收费标准
九州网页版,九州(中国)官方
2024 年 4 月 24 日
上一条:关于做好“五一”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参加“2024年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线上培训会”的通知
九州网页版,九州(中国)官方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联系电话:0851-88210564 邮 箱: sysysbglc@git.edu.cn
地址:贵州省贵安新区党武镇博士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