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州网页版,九州(中国)官方土木工程学院科研秘书管理办法(试行)
根据学校关于印发《九州网页版,九州(中国)官方科研秘书工作职责》的通知(贵理工发〔2017〕178 号)文件精神,为促进科研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建设,提升学院科研工作整体管理水平,学院设立科研秘书。
第一条科研秘书是学院设置的从事科研管理工作的兼职管理人员,一般设置1 至2 名科研秘书负责学院科研项目(课题)的具体工作,完成学校科技处布置的各项任务。单项项目合同经费达到300 万元及以上的大额经费科研项目可由项目负责人单独设置一名科研秘书。
第二条科研秘书工作职责
1.负责科研项目管理。执行学校科技处工作部署,积极组织本单位各类科研项目的申报,协助并负责项目申请书的初步形式审查,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
2.负责科研成果管理。包括督促本单位科研项目的中期检查、结题验收等项目管理工作;按照学校科技处的要求组织本单位教师积极协助完成项目验收、成果鉴定及科技奖励申报工作,使科研成果得以及时交流与推广。
3.负责科研常规管理。处理学院科研工作日常事务,包括及时转发学校科技处的各类通知,落实各项要求。
4.负责协调学术交流。配合科技处举办各种学术报告和学术会议,协助本单位分管领导做好学术交流工作。
5.负责学院组织的学术交流、讲座以及科研项目评审、专家咨询等产生的与科研活动相关的费用报销。
6.做好学院科研档案的收集、整理工作,做好年终目标考核材料收集、整理工作。
7.每月坐班3-4 天,在学院科研项数量增加后,增加1个管理人员,负责对外合作与双创工作。
第三条科研秘书任职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思想端正,品德良好。
2.原则上要聘用本院编制内工作人员作为科研秘书,大额经费课题组根据实际工作确需外聘校外人员,外聘人员必须与学院和大额经费课题组签署保密协议。
3.熟悉科研管理工作的业务,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职业道德、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
4.了解本单位项目(课题)组的研究领域、研究方向及学术水平等情况。
5.掌握项目申报、中期(或年度)检查和结题验收的具体流程,协助完成科研项目检查、经费审计和结题验收工作,实现科研管理规范化。
第四条科研秘书管理。学院科研秘书由教学科研科进行管理;大额经费课题组聘用的科研秘书由项目负责人进行管理。
第五条科研秘书考核。学院科研秘书考核由教学科研科提出考核建议,并提请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后决定;大额经费课题组聘用的科研秘书由项目负责人自行进行考核。
第六条薪酬发放。学院科研秘书在完成学校科研处以及学院交办的科研日常组织与管理任务后,发放考核绩效按照300 元/月执行,每学期分两次发放,所需费用由学校划拨给学院科研项目到账经费的管理费解决,划拨经费不足,可由学院其他业务经费解决。大额经费课题组聘用科研秘书所需费用由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科研经费中自行解决,薪酬发放可参照学院发放标准执行。
第七条大额经费课题组聘任的科研秘书报学院教学科研科登记备案,解聘或者改聘科研秘书需提前向学院教学科研科报告。
第八条本办法由学院教学科研科负责解释。土木工程学院科研秘书管理办法(试行)自下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