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木工程学院开展《贵州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学习讲座
本网讯(土木工程学院 文/沈庆鑫 图/吴厚恒)为了预防和处理学生人身伤害事故,维护学生与学校的合法权益,保障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2020年11月27日中午,我院于第三教学楼416教室组织学习《贵州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本次讲座由学生科负责人李昀璐老师主讲,我院正处级组织员黄念庆老师、18级辅导员李金艳老师、新辅导员龙禹老师出席讲座,学院各年级学生代表及班干参加本次讲座。
讲座伊始,李昀璐老师强调到,学生在保证学业和就业的基础上,还要保持健康的身体,保障个人的人身安全。随后,李昀璐老师向学生们讲解了条例中的主要内容,内容分为两点:
1、学生在日常生活中要注意寝室用电安全,外出时一定要关闭电器。在实验室时要谨慎使用实验设备,避免对自身造成伤害。
2、冬季来临,感冒、发烧等传染性疾病势必会多发,学生在日常生活和返家过程中要多留意身体的健康安全,做好疾病预防工作。
本次《贵州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学习讲座在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这对于学生的人身安全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保障作用,让学生对如何预防人身伤害事故的发生有进一步的了解,增强了同学们安全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