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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推荐2018年度“全国优秀共青团员”、“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的通知

2019年03月08日 18:24  点击:[]

各学院团总支、机关团总支、校级学生组织:

“全国优秀共青团员”、“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是共青团中央授予团员、团干部和基层团组织的最高荣誉。共青团中央决定,在2019年“五四”期间集中对2018年度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进行表彰。根据团省委《关于申报2018年度“全国优秀共青团员”、“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的通知》文件要求,我校拟推荐“全国优秀共青团员”候选人一名、“ 全国五四红旗团支部”一个参加评选。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按评选要求推荐候选人。校团委将组织评审,确定我校初步候选人,并经校党委同意后向团省委推荐。

各申报单位和个人认真填写申报表,按要求撰写申报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于3月11日12:00前,将各类奖项的申报表(一式3份,须双面打印)、申报事迹材料(附电子版)报校团委组织部。

联 系 人:邓雪梅 唐寿

联系电话:0851-88349164 17684047468

邮  箱:GITXTWTJZX@163.com

地 址:学工楼104办公室

附件:

团省委关于申报2018年度“全国优秀共青团员”“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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