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总支、机关团总支、校级学生组织:
“全国优秀共青团员”“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是共青团中央授予团员、团干部和基层团组织的最高荣誉。团中央将在2017年“五四”期间集中对2016年度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进行表彰。根据团省委《关于申报2016年度“全国优秀共青团员”、“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全国五四红旗
团委(团支部)”的通知(黔青办发〔2017〕8号)文件要求,我校拟推荐“全国优秀共青团员”候选人一名、“ 全国五四红旗团支部”一个参加评选。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按评选要求推荐候选人。校团委将组织评审,确定我校初步候选人,并经校党委同意后向团省委推荐。
各申报单位和个人认真填写申报表,按要求撰写申报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于3月10日14:00前将各类奖项的申报表、申报事迹材料原件一式2份(附电子版)报校团委组织部,逾期不候。申报材料用普通A4纸黑白打印,不得过度包装。
联 系 人:周新国 毛紫薇
联系电话:0851-88010882 18984660477
地 址:学工楼104办公室
附件:
1、团省委关于申报2016年度“全国优秀共青团员“、”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的通知
2、两红两优申报注意事项
共青团九州网页版,九州(中国)官方委员会
2017年3月9日